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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最高检将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提高逮捕质量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在京联合举行全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逮捕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今年8月至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2005年提请批准逮捕和审查逮捕的案件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在会上强调,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发现和解决逮捕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逮捕案件质量。

    孟宏伟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将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具体措施和“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出成效。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办案民警的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公安机关的逮捕工作,保证在逮捕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要通过对逮捕工作进行检查,与检察机关共同认真查找、分析、解决逮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逮捕工作,苦练办理刑事案件基本功,全面提高刑事案件质量。

    孟宏伟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准确把握专项检查活动的重点,针对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要紧紧围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找准、查清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执行逮捕等工作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案、逐人、逐个问题予以落实。在专项检查工作中,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认真听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报捕案件质量以及执行逮捕工作的意见;同时,对涉及检察机关的问题,要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要通过专项检查,规范逮捕工作,严密逮捕程序,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提高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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