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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帮我过上了不发愁的年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一起原本很难执行的案件,在闵行区法院执行法官王玮执着的努力下起死回生。昨天(2月16日),60岁的申请执行人王老太从法官手中接过7万元执行款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她说:“法官帮我过上了一个不发愁的年,太感谢闵行法官了。”
  王老太获赔七万
  2005年6月30日,暂住杨浦区的外地男子刘某驾驶C/XN952轻便二轮摩托车,沿闵行区新桥东路西区94号门口由西向东直行过程中,与骑自行车的王老太相撞,王老太倒地受伤,致右髋关节后脱位伴右髋臼骨折,已构成十级伤残。公安机关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由于调解未成,王老太诉至法院向刘某索赔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在审理过程中,刘某委托律师为其辩护。案件于去年8月作出判决,肇事者刘某应赔偿王老太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多元,扣除刘某预付的8000元外,还应支付赔偿款7万多元。
  找律师觅到线索
  但是,刘某不但不自觉履行判决书所判定的义务,还象脱缰的野马,从此行踪全无。王老太无可奈何,去年底,在女儿的搀扶之下,向区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闵行区法院执行庭执行法官王玮阅罢案件,发现刘某是一个穷得家徒四壁的对象。所留下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空号。一般来说,这样的执行案件,行内说法叫死案。
  但是,人民法官强烈的责任心,让王玮同志决定试一试。他循着诉讼卷宗,找到了刘某代理律师的电话。殷律师也是个办案行家,知道这个案件很可能是个死案。但在王玮的再三请求下,律师答应找一下刘某。
  致歉书交上两万
  其实,刘某也是个性情中人。当初回避不见,因为实在无履行能力而“逃”之夭夭。今天接到律师电话,感慨万千。今年1月20日,王玮法官收到了刘某要求转给王老太的《致歉意书》,其中的表白颇为让人感动。“由于我的疏忽,给您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痛苦,我深深表示歉意”。“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后,有些人劝我逃避赔偿。这样做,我的良心永远得不到宁静。”“我是个从外地农村到上海打工的青年,家中有一对儿女和双亲需要我资助,家里很穷。”“但我应该面对,尽可能弥补你的损失。”。在信的最后,刘某提到了肇事车辆曾经保险过的事情。没过几天,王玮法官就收到了刘某汇来的被执行款2.2万元。
  车辆险又添五万
  车辆曾经保险,给案件进一步的执行又提供了一个柳暗花明的消息。为了能最大限度地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损失,王玮通过殷律师找到了肇事摩托车的保险理赔单。1月31日,王玮带着王老太的女儿来到平安保险公司上海公司说明来意,递上保单等所有材料。保险公司经办人听罢案件执行的前后故事,当即请求领导,同意支付保险金4.8万元。
  当天,当王老太接过这7万元执行款时,激动无比。她说:“法官帮我过上了一个不发愁的年,我太感谢你们了。”然而,王玮却显得十分平静:“高兴能把一个死案救活,我非常高兴。这是我们法官的职责,法官的职业要求我们去这样做。”
  法官提醒:车祸难以避免,在接受处理时双方要理性面对。对肇事者来说,出了车祸应该积极的配合执法机关,最大限度的在财产上和精神上给予弥补赔偿。对受损方来说,也要用理性的态度,去正确对待案件执行条件以及赔偿方的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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