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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在校大学生伪造高校通知书诈骗53万领刑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中国法院网讯   去年高招过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03级在校大学生齐大伟和初名两人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声称

可以帮助高考落榜生上大学,进而伪造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录取通知书,先后诈骗9名学生家长53万元现金。2006年8月21日,这两名学生因犯诈骗罪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赃款34.6万元及用赃款购买的物品依法发还被害人。

    被告人齐大伟、初名,家住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齐大伟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上学期间,认识了在该学院承包食堂的贾留群(在逃)。2005年6月,被告人齐大伟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和贾留群商量为高考分数不够的高中毕业学生办理补录上大学之事。后齐大伟就和其同乡浦万丰联系让浦寻找生源,并介绍浦万丰认识贾留群。浦万丰在吉林省寻找到生源后,将其收取学生家长交纳的费用中的13万元于同年9月份汇入被告人齐大伟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上,因浦万丰索要学校的收款证明,齐大伟让同学姜英震帮忙写了一个收条,并给被告人初名280元钱让其刻制了一枚“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工作处”印章,加盖在收条上。后齐大伟伪造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补录证明并加盖初名刻制的印章和通过贾留群取得的伪造的录取通知书一起交给了浦万丰。

    2005年10月29日,浦万丰汇入齐大伟银行账户40万元,齐大伟用同样方法出具了收条。同年11月底,刘某、尹某等九名学生家长带领学生持从浦万丰处领到录取通知书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报到时,发现录取通知书系伪造,即向该学院学生处反映,学生处于12月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被告人齐大伟、初名和贾留群得知事情败露后到宾馆躲避,期间,齐大伟等人又伪造了“浦万丰收到齐大伟40万元”的证据,企图把责任推到浦万丰身上,并让姜英震将伪造的印章销毁。

    案发后,追回赃款34.6万元及用赃款购买手机、手提电脑、摩托车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齐大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初名帮助齐大伟伪造印章及证明,配合齐大伟完成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共犯。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犯罪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齐大伟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初名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从犯应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齐大伟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可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处于最低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规定,金水区人民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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