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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情妇买房同居 妻子告上法庭索要30万房款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丈夫为情妇买房妻子法庭追房款

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孙静波)李菲(化名)很后悔当初雇用小芳做自家的保姆。因为这个小保姆,她不仅失去了丈夫的爱,还间接失去了一套房子。日前,李菲以财产损害纠纷为由,将自己的丈夫高平(化名)和小芳告上了法庭,要求小芳返还恶意取得的现住房屋所有权的购房价款近30万元。

据李菲说,9年前,她和高平登记结婚,婚前对婚后财产没有作任何约定,而婚后两人的感情也还不错。后来为了照顾孩子,她和丈夫高平雇用了一个小保姆小芳。但李菲万万没想到的是,此举犹如引狼入室,因为不久,高平不久便和小芳发生了不正当关系。随后,小芳还怀上了男主人的骨肉。此时,小芳便以回老家相亲为由离开主人家,暂住在高平为她安排的房子内。随后,两人干脆在房山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对外以夫妻名义开始了同居生活。

事后李菲得知,小芳居住的这套已取得所有权房屋的全部购房款都是由自己的丈夫支付的。她认为,在她与高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对婚后财产并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套房产应属夫妻共同所有,而现在高平用夫妻共有财产为与他非法同居的第三者小芳投资购房,侵犯了自己作为妻子的共有财产权。为此,她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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