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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级干部雇凶砍情妇 曾对其保证每周做爱三次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罗旭霖 焦焰 冯苹)因不满已交往7年的情妇对自己的严格管束,曾先后担任湖南省邮电学校校长、湖南省专用通信管理局局长的副厅级干部曾国华雇凶伤害情妇。近日,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据此对曾国华提起公诉。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了首次开庭。

监视情夫被砍10刀

“快,把你的钱包交出来!” 2005年10月2日,现年40多岁的贺某像往常一样开车来到自己的情夫曾国华住处附近,准备监视其行踪时,两名男子突然打开车门恶狠狠地对她吼道。

见此情形,贺某无奈地将钱包里的2000元交给歹徒。本以为可以花钱消灾,没想到,歹徒竟掏出一把水果刀朝她猛刺过去。1刀、2刀、3刀……凶残的歹徒总共刺了10刀才停手,贺某鲜血淋淋地倒在驾驶座上。事后,歹徒好像寻找重要物品似的将贺某的手提包翻了个遍,然后扬长而去。

周围群众发现这一幕惨剧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贺某被迅速送往 医院抢救。事情发生后,曾国华特意数次去医院看望贺某,并经常打电话给贺某嘘寒问暖。“最近,类似的抢劫案在我们这里发生了好几起,你碰上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曾国华一反常态的表现引起了贺某的怀疑。贺某向公安机关举报了自己的情夫。

过多管束引来情夫反感

1998年,曾国华任湖南省邮电学校校长时认识了贺某,一来二去,双方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2001年,曾国华的妻子发现了两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为挽救自己的婚姻,她拿出5万元给贺某,要贺某不再与自己丈夫来往。拿到钱后,贺某遂与曾国华协议分手。可是,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曾国华与贺某又恢复了情人关系。

从最初的交往,到后来恢复关系,贺某一直对曾国华进行严加管束。“她不仅随时追问我的行踪,查看我的手机详单,而且严禁我与别的女性交往,甚至连我交朋友都管。”曾国华对办案干警说道。其时,贺某与曾国华之间还有着许多约定,比如“每天到办公室后要打电话给贺某,报告自己上班了”、“下班后,要用家里的座机拨打贺某的手机,以显示已回家”、“每隔一个小时要拨一下贺某的手机,让贺某知道自己在哪里”……这样的管束,让曾国华觉得很反感,可也很无奈。

情夫买凶教训情妇

贺某的管束,让曾国华的朋友张某看不下去了,加之其与贺某本身有过节,张某便怂恿曾国华教训一下贺某。“教训一下她也值,把她搞伤住院,哪怕只有一个星期见不着她,我也觉得舒服。”隐忍多时的曾国华终于恼羞成怒。

随后,张某提出,自己有两个老乡能干这事,但需要给每人支付3万元费用。曾国华欣然允诺,但前提是不要把贺某伤得太重,只让她住院就行。接下来的日子里,曾国华、张某先后向张某的同乡提供了贺某的住址和其车牌号码,并由曾国华支付了前期费用3万元。

2005年10月2日,当贺某再次开车来到曾国华住处附近,准备监视其行踪时。曾国华请来的歹徒便狠狠地“教训”了贺某。同时,曾国华多次通过张某向歹徒交代,一定要将几张条子要回来。原来,曾国华和贺某交往期间,曾给贺某写了好几份保证书,保证内容无奇不有:如“以后再也不让贺某生气”、“60岁时一定和贺某结婚”、“每星期和贺某发生3次性关系”……这些所谓的“爱的宣言”被贺某一份份收藏起来,却也成了曾某心中的“定时炸弹”。

当曾国华得知贺某被砍后,于事发当晚又向凶手支付了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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