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香坊区一男子于某,因看上自家小姨子的美貌,心生歹意先后两次强奸来家做客的小姨子,并致使其怀孕。近日,哈市香坊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11年。
家住香坊区的于某,今年32岁,近几年来夫妻二人总因一些琐事吵架。
2004年2月,于某因小事和妻子吵了起来。来于某家做客的小姨子侯某,看见夫妻二人争吵便进行劝架。于某见到小姨子如此善解人意,又被她的美貌所打动,于是心生邪念。
第二天早上,于某趁妻子不在家,对侯某实施了强奸。半个月后,当侯某再次来到于某家时,又一次被于某强奸。直到2004年6月,侯某感到身体不适,医院认定其怀有身孕,侯某和母亲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2004年6月9日,警方将于某抓获。哈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于某慌写τ衅谕叫?1年。
(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刘鲁滨 原通菊 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