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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组织为期一年打击传销行动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新华网济南9月20日电 (记者王娅妮) 针对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仍然顽固存在并呈蔓延趋势的状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将从9月起,联合组织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

  记者从20日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上了解到,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 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等行为。

  专项行动将以广西广东山东河南辽宁吉林安徽江苏云南贵州山西河北四川北京14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省份为重点地区。对问题突出的广西来宾、广东清远、安徽阜阳、云南曲靖等地的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整顿。

  公安部部长助理、经侦局局长郑少东表示,公安机关在案件侦办中,要正确处理好打击与挽救的关系。本着“严惩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网络,挽救失足人员,教育广大群众”的原则,对那些顽固不化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要迅速查清犯罪事实,及时缉捕归案,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一般参与者,特别是那些上当受骗的群众,要重在批评教育、疏导劝解;对那些滞留在他乡的传销者,要做好遣返安置工作。做到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机结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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