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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德父亲霸占亲生女儿七年 终以强奸罪获刑12年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一男子却将邪恶的手伸向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在长达7年多的时间内,先后多次在家中奸淫女儿,致使女儿怀孕流产并离家出走。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情节恶劣的强奸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2年。

  现年47岁的陈某家住日照东港区某街道,与其妻生有一儿一女,女儿小红(化名)今年24岁。1999年的一天,陈某趁其妻不在家之机,在家中强行对当时年仅17岁的小红实施奸淫,之后长达7年的时间里,小红多次遭到父亲的性侵犯,若稍有反抗,陈某便对小红进行恐吓打骂,2002年,因陈某的强奸行为致使小红怀孕并流产。今年5月7日上午,陈某再一次将小红强奸,小红不堪忍受当日离家出走。6月7日,陈某找到小红并对其殴打,饱受蹂躏的小红到当地公安机关将其父告发。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陈某长期多次奸淫被害人,且系奸淫自己的亲生女儿,情节恶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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