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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创新设立诉讼和解大厅

发布日期: 2008-05-08  //www.110.com  

  文稿作者:谷泽斌1

  写稿日期:2008-05-04

  【导语】北京市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庭长姜春玲,首创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打造全国法院系统首个和解大厅,创新诉讼调解工作,建立起多元化的纠纷化解机制。请看报道。

  【正文】双桥法庭是个专管民事诉讼的法庭,2005年4月,姜春玲在审理一起邻里纠纷时发现,案件虽然简单,但由于双方对抗情绪很大,一纸判决很可能使双方矛盾激化。为做到案结事了,他邀请来熟悉双方的村委会主任等人员参与调解,使得这起持续半年之久的案件,在半小时内就成功调解。

  【采访】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庭长姜春玲:怎么把双方当事人心里的疙瘩解开,主动解决矛盾,我们考虑在判决之外多做调解工作。

  【正文】为了让当事人在温馨轻松的气氛中化解矛盾,姜春玲带领双桥法庭全体人员,用40天打造出全国首个和解大厅,柔和的灯光、舒适的沙发、鲜花、字画,处处体现一个“和”字。

  【采访】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庭长姜春玲:今天在的这间就是家事类纠纷调解室,这里调解了很多婚姻纠纷。

  【正文】姜春玲把和解的理念贯穿在诉讼的每一个环节,她在审理四惠车站内因赶车被轧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时,注意到车站半年内连续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案子,会不会是车站管理存在疏漏呢?姜春玲连续多日到四惠车站考察,提出了用护栏将候车区和乘车区分开等多项司法建议,促使公交公司对车站进行改造,有效避免了类似事件的发生。

  【采访】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庭长姜春玲: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实现法律的社会职能,是每个法官应该做的。

  【正文】庭前特约调解员、法官助理和律师参与调解,诉前财产保全和解,判后法官答疑,姜春玲一直将调和矛盾、化解纠纷、案结事了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这是北京台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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