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把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具体行动和当前的重要工作,结合当地情况,对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北京交管局在制定“十一”交通保卫总体方案的基础上,详细制定了节前交通秩序环境整治、交通安全大检查以及天安门升旗、重点景区交通维护等分方案。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等地要求旅游景区属地交管部门专门制定有针对性地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各地在前一阶段公路客运车辆和危险路段排查整改的基础上,部署开展旅游、客运企业和主干道路、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等地部署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客运、旅游、出租公司等有车单位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天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迎国庆交通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采取了挂黄牌警告措施并予以曝光。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地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对旅游景区道路、主要公路的通行条件、停车场地等安全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通往山区景点的危险路段、交通流量大的重点路段,三级以下傍水、临崖旅游线路,增派警力加强巡查。
各地针对国庆节期间交通流量的变化,重点部署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点旅游线路和景区周边道路的管控,重点查纠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山西、浙江、河南、湖南、广西、四川等地要求各地支队、大队保证三分之二以上警力上路执勤,加大巡逻密度。河南、浙江、山东等地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部署在高速公路主要站口、服务区增派警力,加强疏导检查。安徽、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地交通安全服务站和长途客运车辆驾驶人休息服务点坚持24小时工作制度,严格对过往旅游和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登记。辽宁、浙江、福建、广西决定在全省(区)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设置固定和流动检查点,充分利用雷达测速仪等执法装备,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等易引发特大交通事故的突出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
各地紧紧抓住国庆黄金周的有利时机,因地制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江苏、浙江、江西、山东、安徽等地部署在人流大、繁华的旅游景点、客运站场及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点设立宣传咨询站,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提示游客注意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北京、天津、四川、贵州等地结合辖区道路上自驾车出行多的特点,通过印发安全行车提示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在查验车辆时进行警示教育等各种形式对自驾车出行的驾驶人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教育。湖南、重庆等地要求把宣传本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实施办法、条例与国庆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旅游线路、游客聚集场所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南京、宁波、济南、青岛、成都等地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协作,通过电台、电视台及时发布城市和旅游景区道路路况信息,方便群众出行。
各地认真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据初步了解,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宁夏等地在节日期间将派出总队领导及业务处、科长带队的90多个检查组,深入重点道路、重点景区、重点单位及各个执勤检查站点进行督导检查。天津交管局规定各支、大队领导每天早晨和夜间带队上路巡查。广西总队要求各支、大队领导带头到工作条件最艰巨、任务最繁重的路段执勤;带头到运输企业、乡村等工作薄弱的地方抓落实。目前,吉林、江西、广西、陕西、宁夏等地的检查组已经奔赴各地。(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