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史先生夫妇称,他们是死者小旭(化名)的父母。2007年12月13日,被告孙女士需要将原住宅的空调移到海淀区农大东区40号楼1单元,经北京神洲科海经贸有限公司赵经理介绍,被告孙女士雇佣小旭和该公司员工张某进行移机安装,商定费用为100元,其中张某30元,小旭70元。在安装室外机时,小旭不幸坠落身亡。为此,原告找到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时,遭到被告拒绝。
原告认为,受害人小旭在为被告安装空调时意外死亡,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