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方指控,2007年5月31日下午5点,大兴区城管监察大队清源分队、兴丰分队城管队员和驻队民警集中整治露天烧烤、占道经营行为时,在任长河经营的“烧烤家常菜”、任喜禄经营的“路边烧烤”店前,遭到任长河等人暴力抗法。其中,任长喜持匕首刺扎民警和城管队员;任长河、任喜彬等人手持木棍、煤夹子、椅子等物一拥而上,对城管队员展开袭击。事发现场,2名城管队员、1名警察被打成重伤,其余6名城管队员也分别被打成轻伤及轻微伤。作案后,任长河等人四散逃跑。当晚,北京警方展开大搜捕,并将他们先后抓获。
昨天开庭时,被告人任长河承认了殴打城管的行为,并称他“当时听到有人喊‘城管打人了’,方才动的手”。
据他介绍,去年5月31日城管执法前,曾两次书面通知他停止经营,但他没舍得停业。事发当天下午,他弟弟任长喜刚把烧烤用的炉子搬到外面,城管队员就来了。见势不妙,任长喜赶快把炉子往店里搬。正在这时,他看见双方有拉扯,并听见对面的任喜禄大喊:“城管打人啦!”担心自己人吃亏,他就抄起煤夹子冲了出去。
对于任长河的辩解,公诉人当场反问称:“你说听到别人喊城管打人,为什么受伤的都是城管队员,而你们没有人受伤?”任长河犹豫片刻后称,城管队员当时没有动手。
昨天,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