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6日,该案被移送至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受理此案后,发现杨兵的户籍地是四川省江油市新安镇,那里是4天前发生的汶川大地震的重灾区。获悉汶川发生大地震后,杨兵因与灾区的家人失去联系,情绪极不稳定。办案检察官立即通过杨兵提供的电话号码,与其家人取得联系,获知其家受灾情况。讯问时,检察官将情况告诉杨兵,并告诉他政府会对他家进行救助,消除其思想顾虑,促使其真诚认罪服法。
5月28日,该院提起公诉时,建议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尽量缩短办案期限,并根据案情及被告人的认罪表现建议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最终采纳了该建议,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6天后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