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广西特大走私香烟案偷逃税额近5亿 37人被判刑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新华网南宁10月3日电(记者 王勉)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走私香烟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唐上光等37名涉案人员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

  这起偷逃税额近5亿元的特大走私案,涉案人数之多、走私时间之长、走私数量和偷逃应缴税款数额之巨,在全国同类案件中实属罕见,仅判决书就长达170多页。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广西东兴市农民唐上光、唐上东、黄燕金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经与一名叫“阿香”的越南人密谋,在中越边境大肆走私。走私团伙形成三个小团伙。唐上光以自己的信用作担保,向中越边境北仑河对岸的越南人“阿香”先行赊下走私香烟,并伺机运回中国,然后发给黄燕金等人。后者立即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将香烟运销出去。

  走私香烟先后被送往广东湛江及广西玉林两个中转站,再通过“地下”途径,销售到南宁、柳州、玉林和广州、湛江等地。唐上光先后从越南共走私越南产的“555”、“万宝路”牌香烟合计58870余件,偷逃应缴税额共计4.9亿多元。

  唐上光等人的疯狂走私行为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2005年初,经过周密侦查,30多名走私分子被广西海关缉私人员逐一抓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4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