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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安机关出台新规替民警维权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新华网南昌10月3日电(记者周伟)民警在履行职责时遭受暴力袭击如何维权?民警在正当执法过程中受到诬告和陷害怎么办?……日前,江西省公安机关出台了一套新规定,对如何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进行了规范。

  江西省公安厅规定,如果发生公安民警在履行职责时遭受暴力袭击,造成民警人身受到伤害或公私财物受到毁损;或者公安民警在履行职责时受到无端阻挠、围攻;或者在履行职责后受到诬告、陷害、威胁、报复等情况,民警可向上级和本级公安机关的“维权委”求助、申诉。

  目前,江西各市、县(区)公安机关均成立了“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下设“维权办”,负责维护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并对严重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情况开展调查,对受侵害民警正名、抚慰。

  今后,民警在正当执法过程中受到诬告和陷害,江西各级公安督察部门将开具正名通知书,以澄清事实,挽回影响。同时,有关部门将依法打击恶意诬告陷害民警的不法人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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