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其他案件 >> 资讯正文

女子协助丈夫强暴少女构成强奸罪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张某协助丈夫奸淫14岁的少女小玲(化名)。近日,经朝阳法院不公开审理,这对夫妻分别被判处4年和7年徒刑。

  去年8月,小玲到远房亲戚张某夫妇经营的店铺打工。当年9月的一晚,张某的丈夫强行脱光小玲的衣服,意图不轨,但由于小玲大声哭喊,用力挣扎而没有得逞。此后,张某协助丈夫两次将小玲强奸。事发后,小玲回到了老家。一天晚上,家人听见小玲在睡梦中大 喊“我不”,追问下得知了真相,并随即报案。今年2月,张某夫妇被抓获。

  张某交代,丈夫曾逼她说服小玲与其发生性关系,她害怕挨打就对小玲说了,但小玲不同意。后来,丈夫就企图强奸小玲。第一次她不在场,后两次她帮助丈夫按着小玲实施强奸。

  张某的子女称,母亲曾讲过父亲与小玲发生性关系的事,这事与母亲有病有关。

  法院最终认定张某夫妇都构成了强奸罪,其中张某是从犯。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10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