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经济犯罪 >> 资讯正文

房管局两名科长挪用106万做生意

发布日期: 2009-04-27  //www.110.com  

  利用自己管钱之便,阆中市房管局物管科长、副科长,竟打起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歪主意”。昨日,记者从阆中检察院获悉,阆中市房管局物管科正、副科长,涉嫌挪用公款106万元,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批捕。

  检方侦查表明,2006年阆中成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设在阆中市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管理办公室先后在阆中市建行和农行开设两个专户用于收集住宅维修资金。2007年初,物管科科长张某私自在阆中市城关信用社设立“中间账户”,也是用于收集住宅维修资金,该账户仅留有他和该科副科长徐某的印鉴。

  检方侦查,2008年6月,张某经人介绍与他人合伙办砖厂,张先后从“中间账户”中转出两笔共计68万元公款到其私人账户中,其中30万元作为他在砖厂的投资,另外25万元以他个人的名义借给砖厂,后获利息8万元,其余13万元用于其装修房屋和购买家具。见科长肆无忌惮地挪用公款做生意获利后,副科长徐某再也坐不住了,在张某的许可下,先后三次挪用公款38万元,做起了出租钢模的生意。

  目前,被挪用的106万元已被悉数追回。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0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