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经济犯罪 >> 资讯正文

女青年冒充市领导私生女诈骗37万

发布日期: 2009-05-08  //www.110.com  

   许昌市女青年王冉,大学毕业后假冒许昌市一名市领导的私生女骗得赃款近37万元。昨日,现年24岁的她,被许昌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王冉以自己是许昌市某领导的私生女,可帮人少判刑为由,自2006年11月份到2007年6月份,先后10次骗取他人11.8万元。而没帮成别人的忙,对方要求退钱时,王冉退了2.5万元。2006年,王冉再次假冒许昌市某领导的女儿,诈骗做工程的吕某25万元。后对方发现被骗,又向王冉要回了该笔款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0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