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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妻跨省贩毒被判死刑 行刑前称对不起父母

发布日期: 2009-06-30  //www.110.com  
男子携妻跨省贩毒被判死刑行刑前称对不起父母
贩卖、运输毒品犯刘达成在刑前与妻子陈美妹诀别,陈美妹也因同案被判处有期徒刑

男子携妻跨省贩毒被判死刑行刑前称对不起父母
公判会现场(左起:曾沂纳、郑金海、李安跃、刘达成)

  文/本报记者纪燕玲实习生金菊通讯员杨萍朱润生图/通讯员黄叶华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

  毒品泛滥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据统计,全球约有2亿人在使用毒品,吸毒人群遍及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吸毒人群日益年轻化,年龄在16岁至64岁的人口中,每年因滥用毒品致死的人数高达20万,上千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

  为了给人们敲响禁毒的警钟,6月26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曾沂纳、郑金海、李安跃、刘达成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一桩桩活生生的案例,再一次告诉我们:为了您的健康,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远离毒品!

  夫妻携手跨省贩毒

  丈夫刑前与妻子悲情吻别

  6月26日7时许,郑金海在看守所与妻子梁畅见了最后一面。因为共同贩毒,郑金海被判处死刑,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生离死别,夫妻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梁畅深情地吻着丈夫,丈夫则用家乡话轻轻地安慰妻子,嘱咐她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会见时间到了,当法警将他们分开时,梁畅紧紧握着丈夫的手,久久不肯放开。她知道,这一放手,丈夫就永远也回不来了。

  等待宣判的时候郑金海满面惆怅,显然还在思念方才与妻子的最后相见。他恳求身边的记者带话,他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妻子。希望妻子能好好改造,早点出来,嫁个好人。也希望女儿今后好好学习,好好做人!

  农民出身的郑金海,是海南万宁人,曾经做过小生意,原本希望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没想到自打认识了曾沂纳,就不由自主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曾沂纳,1972年出生,广东雷州人,小学文化,1999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04年11月的一天,郑金海经人介绍认识了曾沂纳。曾沂纳介绍郑金海从吴正耀(另案处理)处,以每克180元的价格,购买海洛因100克。事后吴正耀分给曾沂纳中介费500元。郑金海等人将海洛因带回海南万宁后以每克280元的价格销售。

  初涉毒品尝到甜头后,郑金海一发而不可收,继续与曾沂纳合伙贩毒。曾沂纳作为中介,在广东联系上家。郑金海则在海南找下家。2004年11月至2005年12月,郑金海与曾沂纳等人合作,先后13次从湛江贩毒到海口,共计6284.5克。

  2005年12月9日,郑金海、顾大钊(同案犯,已判刑)商议共同贩卖海洛因,二人共同出资,由郑金海负责购进毒品,按顾的出资以每克235元的价格折算海洛因数量给顾大钊,剩余海洛因,每销售1克给顾大钊提成10元。商议后,顾大钊出资16万元交给郑金海用于购买毒品。

  同年12月11日,被告人曾沂纳将经过加工的800余克海洛因交给被告人吴思章(同案犯,已判刑),并给吴思章500元路费,指使吴思章从湛江市携带该海洛因到琼海市贩卖给郑金海,许诺事后给吴思章5000元好处费。

  郑金海携带顾大钊出资的16万元和本人筹集的3万余元,从万宁赶到琼海市金丰大酒店701房与吴思章交易毒品。交易后,郑金海在金丰大酒店7楼电梯口,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从其身上缴获毒品一包。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834.50克;吴思章也在701房被当场抓获,缴获毒资人民币18.2万元。

  当日18时许,曾沂纳在湛江市被抓获,公安人员在其住处缴获一包白色块状固体。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份,净重293.5克。

  当天,郑金海和曾沂纳一同被执行死刑。

  夫妻犯罪留下一双苦命孩子

  监狱里面壁思过流下悔恨泪

  临刑前的最后一顿早餐,刘达成吃不下。一个狱友给他一个包子,他拒绝了。狱友帮他点燃了一支香烟,他一边抽烟,一边若有所思。

  法官问他有什么话要说,他问道:“通知我的家人了吗?”当听说哥哥因为路途太远不能前来和他告别时,他脸上流露出极度失望的表情。

  但法官告诉他,会安排他和正在服刑的妻子陈美妹见面。陈美妹与丈夫同案被判刑。她来到丈夫跟前,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不肯分开。

  刘达成,广东省惠来人,曾在深圳做保安,但是仅仅初中文化程度的他,在深圳这样经济发达又人才济济的大城市,只能过着清贫的生活。看到别人日子过得那么好,自己靠辛苦打工挣的一点钱连孩子的学费都交不起,还要养两家老人,他心里极不平衡。为了让父母和两个孩子能过上好日子,刘达成明明知道贩毒的危险性,却经不住金钱的诱惑,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且把妻子也带进了这个痛苦的深渊。

  2005年底,刘达成在深圳市与王财裕(同案犯,已判刑)商定,由刘达成向王财裕贩卖海洛因。自2006年2月6日起至2006年3月9日,刘达成与王财裕经电话商定海洛因交易数量及价格后,即在深圳市向“阿龙”(在逃)赊购海洛因,先后七次分别由他或他妻子陈美妹将海洛因1690克运至海口市,卖给王财裕等人。

  2006年3月12日,罪犯刘达成再次与王财裕电话约定贩卖海洛因后,即在深圳市向“阿龙”赊购海洛因,并于同月14日凌晨乘车到达海口市。刘达成与王财裕在泰华酒店准备交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刘达成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416.5克。

  在法庭陈述中,陈美妹追悔莫及,她说,自从被捕以来,一想到父母和两个孩子就心如刀割,泪如雨下,自己一个好端端的家就这样被毁掉了,不但害了自己,更是害了孩子,苦了孩子。对年迈的父母,也无法回报,只能在忏悔中度过每一天,在内心深处彻底地悔过。

  三人贩毒进销资金管理一条龙

  诀别时愧对女儿脸上甜甜笑容

  临刑前,李安跃穿得非常正式,一身深蓝色的西装,白色衬衣,新的帆布鞋,头上还戴一顶鸭舌帽。但整洁的穿戴,仍掩饰不住他的紧张慌乱,强装镇定的表情下露出几分恐慌。

  在与家属会见时,李安跃见到了自己的妈妈、姐姐、妻子和女儿。他的妈妈还没进会客室就大哭不止,那声音撕心裂肺。见到亲人,李安跃的眼睛湿润了。看到女儿时,他脸上流露出苦涩的笑容。

  李安跃的女儿,大约六七岁的样子。隔着玻璃,在电话里听到爸爸的声音,小女孩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那笑容叫人心酸。也许她并不知道,这次与爸爸会面意味什么。

  李安跃,1978年出生,海南三亚人,初中文化。2006年10月中旬,李安跃与何心理、黎振谦(均为同案犯,已判刑)共谋贩卖毒品海洛因,商定由李安跃负责联系毒品货源及购毒者,何心理负责毒资管理,黎振谦负责运输、分包及销售。

  之后,李安跃、黎振谦经人介绍结识了毒贩“老二”,双方商定毒品的交易价格为每克海洛因540元。同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黎振谦共从“老二”处购得805克海洛因。

  罪犯李安跃、何心理、黎振谦购得上述毒品后,陆续贩卖给罪犯高邦球、王忠(均为同案犯,已判刑)及“老王”(在逃)等人。

  2006年11月4日12时许,“老王”向李安跃联系购买100克海洛因。当晚22时许,“老王”指使李肇诗(同案犯,已判刑)到海口市取毒品,并让李肇诗携带另外的100克质量较差的海洛因找李安跃处理。次日11时许,李安跃、何心理、黎振谦、李肇诗在海口市玉河路龙华市场附近一兔肉店准备交易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黎振谦身上查获毒品一包。经鉴定,该毒品包重99.9克,海洛因含量为52.09%。在黎振谦租住的八灶街出租屋内缴获毒品7包,共计重229.38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李肇诗被抓获后,在押解途中将所携带的一包海洛因藏匿于押解车的后排座位下,后亦被查获。

  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公判前李安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非常后悔,但是后悔已经没有用了!

  “毒品是不能碰的”

  死刑犯通过本报留言警示世人

  6月26日上午,海口市中级法院第九法庭过道,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正在等候宣判的死刑犯。“毒品是不能碰的,吸毒和贩毒都一样”,临刑前,死刑犯之一的李安跃通过南国都市报警示世人。

  李安跃的妻子给他准备了一套全新的衣服,他告诉记者这是他们当地的风俗,也是他喜欢的装束。接受采访时,李安跃一直保持着微笑。“因为不想给家人带来痛苦”,他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尽管如此,厚厚的西装仍掩饰不住李安跃发抖的身体。在武警的把持之下,几分钟后才恢复了稳定。

  李安跃坦言:“走到这个地步,也是我自找的”。他说,他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既然错了就要承担。

  公判大会就要开始,李安跃留下了最后一句话:毒品是不能碰的,吸毒和贩毒一样。

  刘达成的心情很差,他一直在责备自己把老婆拉下水。作为一个男人,他同时觉得自己很失败,原本希望通过贩毒能过上深圳的高档生活,却栽了进去,还连累了老婆。“毒品祸害了我们一家”,剩下两个未成年的女儿,刘达成最为牵挂,如今他什么忙也帮不上了,只能将所有的错误都归罪为毒品。

  郑金海也恨自己把老婆拉下了水,“我对不起老婆,希望她出去以后找个好男人,好好过”。他还希望女儿好好读书,好好做人。因为是个女孩,他也挺放心,因为女孩子很少沾染毒品。

  郑金海发出了刑前忠告:希望身边所有人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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