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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男子被判死刑案二审 检方建议不宜判死

发布日期: 2009-09-05  //www.110.com  
醉驾男子被判死刑案二审检方建议不宜判死
被告席上。

  本报讯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对成都“醉别克案”进行二审。庭审从上午9时30分一直持续至13时。孙伟铭的妹妹孙小媚及母亲到庭旁听。

  检察人员表示,检方指控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综合考虑本案的各种因素,建议法庭不宜对孙伟铭判处死刑。

  13时许,合议庭休庭10分钟进行合议,复庭后,审判长宣布因此案案情重大,须提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日宣判。同时,审判长明确表示,对于上诉方提供的视频证据不宜采信。同时,在量刑时,对于孙伟铭及家属履行赔偿义务并与受害家属签署谅解书的情节将予考虑。

  死者家属:

  不能“拿钱买命”

  昨日,受害者家属张志宇对记者说:“希望二审维持原判。”他表示,孙伟铭家人现在赔的100万就是拿钱买命,“谅解书只是一张纸,我是迫于无奈才签的。一方面是亲属需要赔偿款治疗,我不希望由于自己的原因使其受连累。另一方面,我需要还房贷,如果父母还在,他们能帮我一把。但这不能减少我对孙伟铭的恨。”

  受害者家属金宇航表示如果改判,他会申诉。金宇航的姑妈则大喊“不公”。

  庭外之音

  辩护律师

  提出3个新证据

  1.调取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发现,孙伟铭驾驶车辆可能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过擦碰,而孙伟铭也可能是为了避让一辆自行车,才跨越双实线的;

  2.相关驾驶员的证词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不能说明孙伟铭是肇事逃逸;

  3.一审时采信的证据不客观,事发后,有证人证明孙伟铭从副驾的车门出来后,还大声呼救“有没有医生,快救人”。

  案件回放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孙伟铭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车,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2008年12月14日下午,孙伟铭为亲属祝寿,其间大量饮酒。其后,孙伟铭驾驶别克轿车送父母后,往成都市龙泉驿区方向行驶。17时许,行至成龙路“蓝谷地”路口时,孙伟铭驾车从后面冲撞与其同向行驶的一辆比亚迪轿车尾部后,继续驾车高速行驶。当行至成龙路“卓锦城”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相向正常行驶的4辆汽车,造成4死1重伤。

  二审焦点

  一审是否遗漏了重要证据

  孙伟铭的辩护律师:孙伟铭事发后看见有死伤,大叫“快喊医生!”可见孙并不希望伤亡结果的发生,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并未举出这一对孙伟铭有利的证据。

  检方:孙在事发后喊医生,只能证明其犯罪之后的悔罪表现,不能说明他在犯罪时的主观心态。而且,他“喊医生”的表现,正好能说明他当时的状态还是清醒的。

  孙伟铭是间接故意还是过失

  孙伟铭的辩护律师:一审判决采信了比亚迪驾驶员刘某的证词,认为孙是因为追尾后躲避处罚,才会超车绕行并穿越双实线,因此推断孙具有主观故意。但关于追尾事实,只有刘某个人的孤证,不能证明孙存主观故意。

  检方:孙伟铭的别克车在发生追尾事故前一直是正常行驶,但追尾事故发生后在1000多米的范围内迅速提速至130公里,这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完成的,很明显具有躲避逃逸的特征。

  是否要以生命为代价来作警示?

  孙伟铭的辩护律师:一审判决量刑过重,是在以牺牲孙伟铭的生命为代价,获得公众对交通违法行为恶果的重视。诚然,这对整个社会起到震慑的作用,但对现象的遏制,必须要付出一个人的生命吗?如果立法能够早将醉驾行为列为犯罪,就没有人敢冒这个险了。

  检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最高刑罚是可以判死刑的。一审判决的量刑并无超过法定范围。上诉方律师提出要关注孙伟铭的生命,那么四个无辜惨死的生命就不需要关注了吗?同时,醉驾现象的减少,并非因为孙伟铭被判了死刑,而是由于人们对于醉驾危害性认识的加强,以及有关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大。

  孙伟铭紧张得结巴 虚荣心把我害惨了

  昨日,孙伟铭身着橙色编号为0403的成都市看守所的背心,当法官让他简要陈述上诉理由时,孙显得很紧张,结结巴巴地说:“已经给了律……律师书,书面的。”在他走向被告席时,旁听席上响起了零星的骂声。在辩护律师与检方的询问中,孙伟铭叙述了醉驾肇事的前后情况。

  我买车时并不会开车,别克车许多违章记录都是别人的

  孙伟铭称,自己买车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2008年5月28日,他为自己新买的别克车登记上牌,但由于当时不会开车,车都是给另两名同事开的。直至2008年7月份他才跟同事学会开车。因此,2008年5月30日的一次违章记录肯定不是他的。

  对于一审中检方所称的10多次违章记录,孙伟铭表示,他能记得的只有去年9月份的一次。在收到违章通知书后,他一方面想到自己没有驾照,另一方面又不知道到底都是谁违的章,所以就打算把这件事放一放。

  当天是我第一次开车送父母出席宴会,我感到很得意

  2008年12月14日,孙伟铭参加完姑父的80岁寿筵并大量饮酒后,开车送父母到火车北站,而后驾车往成都市龙泉驿区方向行驶,途中发生了恶性事故。孙伟铭称,自己现在只记得参加寿筵喝酒以及缝针后从医院出来的情形,中间发生了什么已经完全记不清了。

  “我没有考上大学,自学计算机,从最低做起。这一路走过来,工作给了我自信和尊严。事发当天是我第一次开车送父母出席宴会,因此我感到很得意。”孙伟铭说,当时寿筵气氛不是很热烈,为了活跃气氛,他先敬了一圈酒。过后,他便逞能要让父母坐他的车。“我就是太虚荣,觉得自己有能力了,根本没想过这种情况下开车会危及生命。”

  我愧我昧

  我想赎罪

  孙伟铭在最后陈述时,再次请法庭给他一分钟时间向受害人及家属道歉,审判长同意了他的请求。孙伟铭转身向旁听区深深鞠躬后,泪流满面地说:“我现在心情沉痛、愧疚,是我的愚昧、无知,过度自信,使几个美满的家庭破碎。我明白,这些有限的赔偿是不能弥补的,如果还可以,我将做牛做马来弥补伤害,希望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 本版撰文 记者刘晓星 图片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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