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拉妻子下水 夫妻同堂受审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作为丈夫不但自己吸毒贩毒,还将自己的妻子拉下水。昨天上午,被告人杨多好及其妻子方韦侠因涉嫌非法贩卖毒品罪,在合肥市中级法院接受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多好为获取非法利益及自己吸食毒品需要,自2005年始,从广东省东莞市“胖子”(另案处理)等人处购买毒品海洛因。2005年11月至2006年4月,在合肥市旅游汽车站、长丰县水湖镇万家乐饭店等地以每克250元人民币的价格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宋平(另案处理)十余次,共计100余克。2006年4月中旬至2006年5月初,杨多好在合肥市以每克250元的价格贩卖毒品海洛因35克给周从玉(另案处理)。

    被告人杨多好在2005年12月底,指使妻子方韦侠在万家乐饭店,分两次以每克250元贩卖毒品海洛因50克给宋平和张欢(另案处理)。

    2006年6月1日下午,杨多好在合肥市梅山路某旅舍吸食毒品时被当场抓获,并查获随身携带的毒品海洛因16.4克。当晚,在长丰县水湖镇将方韦侠抓获,从两人住处查获海洛因19.7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多好、方韦侠违反国家毒品管理的相关规定,贩卖毒品海洛因。其中被告人杨多好贩卖222余克,系主犯?被告人方韦侠贩卖50克,系从犯,应当以各自的犯罪数量分别定罪量刑。

    此案未当庭宣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1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