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重庆谢才萍涉黑案今日将一审宣判

发布日期: 2009-11-03  //www.110.com  
 中新网11月3日电 引人关注的重庆谢才萍团伙涉黑案将于今日进行一审的公开宣判。

  谢才萍,外号“谢姐”,是重庆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团伙首犯中唯一的一位女性,文强的弟媳,文强曾是重庆市司法局局长,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落马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当年是重庆市巴南区一名税务人员的谢才萍,据称后通过文强调到重庆市税务部门,性格张扬,嗜赌,2000年从单位离职后,纠集人员合伙开设赌场。2009年6月启动的打黑风暴中,谢才萍黑恶势力团伙终于被掀翻。

  2009年7月21日,因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谢才萍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09年8月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被逮捕。2009年10月14日9点30分,谢才萍涉黑团伙案在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作为重庆唯一一名“涉黑”女老大,她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5项罪名。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钱锋早前介绍,11月3日,谢才萍案将进行一审的公开宣判。李义案将于11月5日公开宣判。张波、张涛等人涉黑案将于11月6日公开宣判。

  10月12日至20日期间,重庆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已相继对杨天庆、刘钟永、谢才萍、张波、黎强等五起涉黑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21日,重庆市一中院对杨天庆等9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判处杨天庆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同一天,重庆市三中院对刘钟永等22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妨碍公务罪、非法采矿罪判处刘钟永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两个团伙的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刑。钱锋称,这两个案件将于11月10日在重庆市高院进行二审。

  另外,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长余敏表示:侦查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查清文强和彭长健案案情,预计本月将移送审查起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02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