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要闻 >> 资讯正文

重庆:双胞胎黑老大一审获刑17年[组图]

发布日期: 2009-11-07  //www.110.com  

    2009年11月6日上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张波、张涛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宣判现场。(赵忠万/CFP)

    2009年11月6日上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张波、张涛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宣判现场。(赵忠万/CFP)

    2009年11月6日上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张波、张涛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波、张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9名非“涉黑”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人宣告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波、张涛系孪生兄弟。2007年至2009年上半年,二被告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逐步形成以张波、张涛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文传建、熊德江、刘小刚、陈小春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崔浪、谭毅、黄兴建等人为参加者,结构较为稳定,基本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被告人张波、张涛先后与被告人朱耀武、刘伟、刘华莉、刘延川(另案处理)等人合伙在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周家坝街道办事处、天城镇、熊家镇等地开设流动赌场,并安排被告人文传建、熊德江等人在赌场中维持赌场秩序;为维护赌场安全,还安排被告人谭言兵、张元中等人放哨。被告人张波、张涛从其开设的赌场中抽头渔利,从中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数十万元。张波、张涛等人在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还实施故意伤害4次,致5人轻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1次,数额较大;非法拘禁1人,在万州辖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

    10月19日至2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波、张涛犯罪团伙案,2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中14人涉黑,9名非涉黑被告人同时被提起公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47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