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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携子跳黄河被控故意杀人

发布日期: 2009-11-19  //www.110.com  
干部携子跳黄河被控故意杀人(图)
樊兆焱受审

  夹在前妻、亲生子以及后妻、继女间做人的他在法庭上长叹:“我恨自己无能”

  [案情回放]

  生于1970年的甘肃金昌市金川区人事局干部樊兆焱,于1996年与姜某结婚,次年生下儿子明明。2003年,樊、姜感情破裂离婚,明明由姜抚养。离异后的樊与人事局同事——同样离婚、带着一女孩的刘某组建了新家庭。随后,经法院变更抚养权,明明又由樊抚养。随着明明的出现,樊的再婚家庭出现一系列矛盾。2009年2月11日晚,明明动手打了刘某并将刘氏母女赶出家门。得知此事后,樊留下遗书,将明明带至兰州。

  2月19日晚7时40分许,樊兆焱在安宁黄河大桥中段与明明谈心无果后,将明明举过桥栏杆扔进黄河,而后自己也跳下河,但他被河水冲上岸生还,明明却至今不知下落。2月21日,返回金昌市的樊兆焱在当地自首,后被诉至法院。

  前天,樊兆焱在兰州中院受审。

  被控故意杀人罪

  法庭上,刚满39岁的樊兆焱已是满头华发。他扶着眼镜聆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控称:樊兆焱再婚组建新家庭后与明明产生矛盾无法调和,便萌生与明明同归于尽的恶念,于是写下遗书,以出去游玩谈心为名,将明明带至兰州扔下黄河,其行为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樊的辩护律师提出,此案“事出有因”,且被害人至今查无下落,故提请法庭依据法定自首及其他酌定从轻情节,对樊兆焱在有期徒刑以内量刑。同时,希望透过这起人伦悲剧折射出的深层次社会原因,让更多的人对婚姻有更深、更理性的反思,并呼吁全社会建立起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对精神弱者提供保障的有效机制。

  “我恨前妻恨自己无能”

  面对指控,樊兆焱说:“我不存在杀子‘恶念’,而是不堪忍受自己无力解决家庭矛盾的压力,无奈中产生了一起轻生的念头。而且我根本没有因矛盾迁怒于孩子,身为父亲,我希望儿子能快乐成长,作为丈夫,我又不愿妻子受到委屈。但儿子受到前妻的反面教育,对继母和妹妹十分排斥。儿子执意要求我必须抛弃现在的家庭与他单独生活,继而跟前妻复合。我找过前妻的单位领导和她的亲属寻求斡旋调和,还向妇联以及儿子的班主任,甚至团委、社区组织求告,但都无济于事。2月11日,我和前妻针对儿子的抚养权再次诉诸法院,但前妻当着孩子的面声称拒绝接纳他。直至案发,前妻仍然拒绝见我,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如今这一切都是她造成的,我恨她,除了恨还是恨。”

  说完,樊兆焱仰头长叹:“我至今想不明白为什么我被河水冲上了岸,可孩子下落不明。事到如今,我恨自己的脆弱和无能。”

  前妻恳求法庭宽恕他

  值得一提的是,当姜某得知前夫樊兆焱将涉罪受审时,辗转找到樊的辩护律师,写了一纸谅解书恳请提交法庭。在信中,姜某回忆了一家三口曾经的相亲相爱,她坦言自己不再恨曾经的丈夫,相反原谅他。她也后悔自己没能接纳儿子,导致前夫夹在自己和亲生儿子,以及后妻、继女之间,很为难。而且一想到前夫在饱受牢狱之灾,她心如刀绞痛不欲生。她想陪他一起分担,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灾难”,并承认“是我做错了”。姜某最后恳请法庭“宽恕我曾经的丈夫,让他早日重获自由”。

  此案将择日宣判。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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