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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模特谭静坠楼身亡续:4名韩国人被判赔12万

发布日期: 2009-11-20  //www.110.com  
信息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越法宣)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女模特谭静坠楼身亡的民事赔偿案在越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4名韩国人没有尽到照顾的义务,需要承担30%的责任,赔偿12万多元给谭母。

  谭母索赔42万

  2008年12月,谭静的母亲在越秀法院起诉4名韩国人,索赔各项损失42万元。谭母认为4个韩国人知道谭静在醉酒后容易失控,应及时劝阻谭静喝酒,或者将她送回家,就可以避免坠楼悲剧。

  4名韩国人的律师则辩称,谭静是一个成年人,她应该知道自己喝酒过多的后果,而他们4人并没有劝酒,也没有强行灌酒,不存在过错。他们4人曾经想把谭静送回家,但因谭静喝得神志不清,无法说出地址,只能将其带到李尚明住处安顿。

  4被告担责三成

  法院审理后认为:朋友聚会饮酒,相互之间应有善良的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义务。谭静受第一被告金润庆的邀请到酒吧聚会,在谭静出现醉酒状态时,金润庆等人本应主动劝阻谭静继续饮酒,但反而又邀谭静及其他3名被告一起离开酒吧到其住处继续饮酒,导致谭静醉酒加重。此时,金润庆作为4被告中唯一的女性,本应将谭静留宿或护送回家,却草率将谭静交给3名男被告,实属不当。

  另外,3名韩国男子既然接受了金润庆委托,理应想办法将谭静安全护送回家,尤其是当谭静进入卫生间较长时间未出来时,3被告如细心观察和留意,可能可以避免谭静坠楼。虽无证据证明谭静坠楼与其醉酒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与3名韩国男子未尽到照顾义务有一定关联性。

  法院综合认为,4被告与谭静喝酒喝醉的先前行为,产生了照顾和负责谭静安全的善良管理责任。不过谭静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故其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四被告承担次要责任30%。法院据此判决4名韩国男子共同连带赔偿126655.2元。

  昨日上午,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到现场。谭母律师告诉记者,他对结果很满意,已经转告了谭母,但谭母还未表示是否要上诉。被告律师表示,目前4被告一个在德国,两个在韩国,剩下一个住在广州。只有4被告获知判决结果,才清楚是否要上诉。

  事件回放

  女模特酒后凌晨高空坠亡

  2008年4月5日凌晨,一具女尸被发现悬挂在广州东风广场13楼横梁上,后查实死者是一名25岁的签约演员、模特谭静。由于谭静是与3名韩国男子喝酒后从30楼坠亡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后经警方勘查,谭静死亡前与室内人员无打斗痕迹,尸检发现死者血液酒精浓度极高。最后警方排除他杀,认定谭静系自行从高空坠落身亡。

  而出事前的细节只能从4名韩国人在警方的笔录中还原:2008年4月5日,谭静的好友、韩国女子金润庆要回韩国结婚,在离开中国的前一天晚上,她邀请了李尚明,金铉澈,赵龙铉和谭静到水荫路喜窝酒吧喝酒。喝到凌晨4时后,5人到金润庆的家中收拾东西,由于金润庆要赶上午9时的飞机,李尚明、金铉澈、赵龙铉就将谭静带到了李尚明位于东风广场30楼的住所。谭静后进入卫生间20至30分钟后,他们听到一声响声,3人找到钥匙打开门后,发现谭静不见了踪影,只好打电话报警,最后发现谭静挂在13楼的横梁上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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