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2日14时许,欧某持刀来到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市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他看见12岁的被害人夏某独自一人途经该处,就拿着刀将夏某挟持至长安镇新民二村海堤大道旁一废弃出租屋。在屋内,欧某为满足其扭曲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强行对夏某进行一系列猥亵行为。
随后,夏某的父亲得知儿子被猥亵的情况,将欧某扭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欧某手机中还发现多张男童的淫秽照片,据欧某交代,这些照片都是他出于好奇从网上下载或在路边偷拍的。
检察院称,虽然欧某已落入法网,但年幼的夏某所受的创伤是难以弥补的。检察院与夏某的家人联系得知,虽然夏某已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但一改以往开朗的性格,变得沉默寡言。
检察院称,由于儿童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欠缺,自我保护意识不足,仅靠法律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共同为他们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检察院建议应增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防范性侵犯的意识,同时设立专项补贴,由司法机关指定专业机构对被害儿童实施心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