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庭审案例 >> 资讯正文

男子出生时被护士烫伤 43年后索赔204万

发布日期: 2009-12-02  //www.110.com  
 晚报讯 43年前的一次意外,竟扯出最近的一起医疗官司。 43年前,出生仅26天的晓杰(化名)因患腹泻到上海某医院住院治疗,因护士使用的热水袋漏水,导致晓杰左手被烫伤落下残疾。43年后,晓杰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医院按九级伤残赔偿各类费用204万余元。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判决由该医院自愿赔偿晓杰12万元。

  1966年初,出生仅26天的晓杰因腹泻被家人送去上海某医院治疗,由于医院护士护理不当,致晓杰左手受伤。1979年晓杰的家人与该医院交涉未果。 2007年,晓杰再次至该医院要求赔偿,经伤残鉴定,认定为九级伤残。

  2009年6月,晓杰起诉到法院,称那次意外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严重伤害,43年中,他经历4次婚变,最终提出“天价”赔偿204万元。法庭上,该医院辩称,事故发生距今已有43年,早已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再者,晓杰主张的部分赔偿与侵权行为间缺乏法律上因果关系,赔偿项目均不在法律范围之内。庭审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医院方考虑到晓杰主张权利早已超过时效,但根据晓杰的残疾状况,同意自愿赔偿12万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6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