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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侵吞公款还高利贷举家出逃

发布日期: 2009-12-14  //www.110.com  
利滚利的高利贷让29岁的张明苦不堪言,决定铤而走险,趁职务之便拿走单位的工程款支票取现还债。近日,张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被鼓楼区检察院批捕。

  2008年5月,张明被一家建设有限公司聘用为施工员,每月工资4000元。虽有单位,张明私下里也搞工程生意,但由于某些原因,张明生意失败,欠下一屁股的债。情急之下,张明找到朋友朱某,借了4万元的高利贷,约定月息是15%。拿着高利贷的钱,张明还了生意欠下的债务。可不久,朱某就开始向他追债,已身无分文的张明开始害怕,思考偿还高利贷的办法。

  2008年9月,张明从业务单位某资源所拿了1.6万余元的检测支票后,并没有将支票送到检测中心,而是直接找到了朱某找到一家公司,将支票兑换成现金后,交给了朱某。

  一个月后,张明负责的工程项目需进行墙体、玻璃幕墙的检测。他上网查了下费用,大概需要3万元左右。资源所出于对张明的信任,很快将一张3万元的支票交给了张明。 拿到支票后,张明找到一家公司帮忙走账 ,取出的现金2万余元还了朱某,剩余的钱,大部分用于还债,小部分作为工地建设用款。

  不久,机会又来了。资源所通知张明,要将10万元的工程款交给建设公司。支票刚到张明手,立即就被朱某等人拿走。张明胆子变大的同时,心里更加不安起来,他想悄悄把这笔钱还上。想到家里有一处房产,便想用其作抵押借钱堵上漏洞。恰好,有一家公司说能帮他贷到款,于是,张明将房产证送到了那家公司,请他们帮忙贷款。可是,贷款的事情却迟迟办不下来。着急的张明感觉在南京是无法再待下去了,于是带着家人逃到北京。今年10月24日,警方在北京将张明抓获归案。

  (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 李国田 阿治

  见习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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