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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村官多次私分农户补偿款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09-12-30  //www.110.com  

  市场报讯(钱添) 淮南市潘集区潘集镇吴乡村,包括村支书、村长在内的5名村干部,贪污公款,敲诈勒索。近日,潘集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全富、张国银、刘家林,以贪污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涛、张飞一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7年6月,淮南矿业集团潘三矿因采煤致使吴乡村小郢队土地塌陷,并致该队广大农户的住房和生活用水受到严重影响的村民吃住不保,有的甚至无家可归。潘三矿与潘集镇政府就小郢队农户吃水及租房费的补偿签订了协议:给付小郢队农户每户每月120元补偿。

  2007年7月,村长刘涛、村支书张全富及村委会委员张飞、张国银和刘家林将发给农户的10800元补偿款扣下以辛苦费的名义私分,后张国银采用虚报空挂户的手段,将10800元冲平。2007年底,张国银将17700余元的青苗费打到空挂户上,5被告又以过节费的名义私分。2008年8月,张国银将小郢队补偿费30000余元,打到空挂户上,钱再次被5被告私分。2007年6月至2008年8月间,5被告共骗取并私分补偿费共计3.62万元。另外,被告人刘涛、张飞还参与了一起敲诈勒索案,2004年底,潘集区潘集镇轮窑厂承包者潘士绪准备将窑厂转包给他人生产经营。被告人刘涛、张飞伙同李俊、李清、张全宏(此三人另案处理)得知情况后,准备合伙承包经营,因5人没凑齐30多万的承包费而没能承包。后潘士绪将该窑厂以55万元的价格转包给潘集区古沟乡於湖村村民於超、於家永。刘涛等5人得知后,心有不甘,就谎称:潘集镇吴乡村已将该窑厂砖坯地28.4亩承包给李俊用于养殖,窑厂若要继续用就要付7万元,否则就要收回窑厂的砖坯地。潘士绪因为害怕若没有砖坯地使用,窑厂就无法经营下去,无奈在张全宏家分两次付给李清7万元,后刘涛分得1.5万元,张飞分得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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