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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工程负责人诈骗36万

发布日期: 2010-01-23  //www.110.com  
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崔杰锋) 伪造国企和知名建设公司的公章和委托书,男子冒充为广州新客站大型工程分包负责人,短短月余的时间即骗得36万元。日前,番禺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毛某系河南省开封人,44岁,只有小学文化。2008年7月到8月期间,毛某在广州番禺租了一办公室,冒充是某航长城工程建设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员工,并谎称其公司承接了中铁二十二局发包的广州新客站轨枕梁预制工程,其受公司委托对外再发包。

  为骗取陈某等3名被害人及被害单位深圳某物流公司的信任,毛某伪造了上述两家公司的公章及委托书等,先后与各被害人(单位)签订合同。在收取合同履约金、模具费共计36万元后,毛某随即携赃逃匿。2009年6月21日,毛某企图逃离广州时,在火车东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0月9日,番禺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毛某对其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其也是从事工程施工方面业务的,因此知道广州新客站工程巨大,于是想出谎称转发包新客站轨枕梁预制工程这个点子来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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