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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老板欠债后集资2亿多元还债被起诉

发布日期: 2010-01-27  //www.110.com  
在黄岩,做烟花爆竹生意的郑伯昌名头响当当,当地人都知道,郑老板只要一出手就是大把的票子。

  不过,这个众人眼中的显赫人物最近出事了。因为非法集资2.03亿元,郑伯昌涉嫌集资诈骗罪。1月25日,该案已由黄岩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烟花爆竹生意失利卷入借钱漩涡

  2005年郑伯昌的烟花生意遇到了资金困难。不得已,郑向朋友借钱。但是,几笔生意下来,不但没赚到钱,还把借来的钱赔了个精光。

  为了还清前面的欠款,郑开始对外宣称自己做烟花生意利润很高,承诺如果合伙投资一期(20天至2个月不等)就有10%—20%的利润。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村里不少人动心了,纷纷把钱借给郑。其实郑心里明白,从2006年下半年起,自己几乎没有再做烟花生意,这样对外宣称不过是想用后家借来的钱还前家的本金和利息。

  郑说,第一次借钱的人,他总会很准时地把本息送回去,别人一看有这么多收益,往往会再追加投资。2008年初,郑通过朋友认识了梁某。一次闲聊中,郑问梁一年能赚多少钱,似乎看透了对方的心思,郑顺势鼓动:“烟花生意利润很高,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帮你赚点。”

  过了几个月,梁某把30万元交给郑。一个月后,郑把“赚”到的5万连同本金送回梁某家。梁心想这么容易就可以赚到5万,便又再给了郑25万。

  像梁某这样越投越多的人不在少数,到后来,集资的人越来越多。

  “进看守所反而轻松了”

  郑的谎话越编越离谱,欠债的窟窿越来越大。

  2009年6月,郑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从2005年底到案发,郑共向40多人非法集资2.03亿元,其中除了340多万非法集资款用于个人挥霍外,其余的是用后笔集资款归还前笔集资款的本金和利息,至案发,郑仍有3719.8万元无法归还。

  郑借钱有个特点,就是大多借款都没有借条。提审中,郑坦言,进了看守所以后反而觉得轻松了,“因为在里面再也不用应付这些债主了,再也不用每天寻思资金的来源了。”(时报记者 陈逸清 通讯员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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