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庭审案例 >> 资讯正文

男子解除劳教时偷队长2.7万获刑6年半

发布日期: 2010-01-27  //www.110.com  
本报通化讯 (记者卢红 通讯员于丽娟) “我背着老婆攒了近20年的私房钱,都放在抽屉里,没想到被人连锅端了……”去年11月4日,通化市劳教所某大队队长王林(化名)打开抽屉,发现里面的2.7万元不见了,立即报了警。

  警方迅速调查取证,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于鹏。23岁的于鹏曾因盗窃罪在2008年被东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年11月,又因诈骗行为被劳动教养一年。教养期间,于鹏一直给王林打扫办公室。11月7日,民警在老站一网吧内将于鹏抓获,经审讯,于鹏交代了盗窃王林2.7万元的犯罪事实。

  于鹏交代,在他为王林办公室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了王林的办公室抽屉里有钱,但当时他没敢动。

  去年9月29日晚饭前,于鹏找到接替他给王林打扫办公室的花某说:“明天我就解教走了。我给王队长做一个枕套,你把他屋门打开一下。”花某把王林办公室房门打开后,趁花某到鱼缸下面的柜子里取布的工夫,于鹏将抽屉内藏钱的黑色公文包偷偷拿出来藏在衣服里面。

  回到宿舍后,趁无人之机,于鹏将钱从包里拿出来藏起。随后和花某将枕套做好,借送枕套的时机,于鹏又把包偷偷送回王林的办公室抽屉里。

  从劳教所出来后,于鹏将王林的私房钱大肆挥霍,买名牌手机、穿名牌衣服、住豪华酒店,风光了一个多月。落网时,给王林剩下的,只有210元现金和一部用旧了的手机。

  1月25日,东昌区法院一审宣判于鹏犯盗窃罪,累犯且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8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