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法学动态 >> 资讯正文

官员制作国家机关标牌当车牌被查处

发布日期: 2010-02-04  //www.110.com  

  本报讯(东楚晚报记者 叶建鹏)单位车辆挂着“冶管”、“冶巡”、“城建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等内容的标牌充当车牌,招摇过市,大冶“牛”车牌事件昨日终于落幕——大冶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曹继杰、大冶市交警大队大队长舒声被免职,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城管分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余敦强被撤职。

  据大冶市纪委、监察局通报:2006年,大冶市城管局有关人员到武汉购买城管专用服装时,购回4块“城建监察”标牌,充当公车车牌使用。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大冶市城管局相关部门先后在大冶市好望角、科兴两家个体文印社,翻制26块胶质、金属质、纸质“城建监(督)察”类标牌,分别悬挂在11辆公车上作车牌使用。

  去年10月,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城管分局负责人安排该局相关人员到大冶宏泰广告部制作了14块“冶管”、“冶巡”、“城建监察”标牌,并将其中的8块充当车牌使用。

  今年1月12日下午,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城管分局负责人等3人乘坐悬挂“城建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牌的公车,与执勤交警发生纠纷,并引起公愤。

  对此,大冶市纪委、监察局根据有关规定,并报经大冶市委同意,决定:给予大冶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曹继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大冶市交警大队大队长舒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城管分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余敦强撤销经济开发区城管分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职务处分。同时,经大冶市委同意,免去曹继杰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舒声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0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