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刚在担任南岸区党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及市交警总队总队长等职务期间,收受贿赂54笔,从价值几十万元的房产,到仅100元的字画,共计折合人民币326余万元。
和其他“落马”的官员不同,陈洪刚的“捞钱”术还包括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办理“666、999、111”等特殊车牌号。
陈洪刚在担任南岸区党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及市交警总队总队长等职务期间,收受贿赂54笔,从价值几十万元的房产,到仅100元的字画,共计折合人民币326余万元。
和其他“落马”的官员不同,陈洪刚的“捞钱”术还包括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办理“666、999、111”等特殊车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