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其他案件 >> 资讯正文

保卫科班长监守自盗50公斤金条

发布日期: 2010-03-02  //www.110.com  

本报三门峡讯  昨日本报A13版以《监守自盗1200万元金条》为题,报道了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辉公司)保卫科值守班长刘晓辉盗窃金条一案。目前此案又有新进展:公安部门已经将追缴回来的50公斤黄金和赃款全数移交给失主桐辉公司,此案的更多细节同时公布。

刘晓辉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何要盗窃金条?为什么能够独自打开几道库房门从而最终得逞?这是昨日本报几十位读者打电话向记者提出的问题。

据了解,刘晓辉现年28岁,是灵宝市焦村镇塔底村人。2006年3月,他经人介绍进入桐辉公司,先在矿山一线工作。因表现不错,身材高大,他于2008年1月被调入公司保卫科担任值守班长,负责公司贵重金属的武装押运和重点部位的看护。

据刘晓辉供述,他因购买“黑彩”欠下高额债务。春节前,债主上门逼债,他无法偿还,便决定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便利盗窃公司的金条。

公安部门初步侦查得知,2月22日夜到23日凌晨2时许,在桐辉公司仓库值班的有6名保卫人员。当夜停电,刘晓辉乘机利用自己掌握的仓库第一道防盗门钥匙进入仓库外间,然后将第一道防盗门反锁,再打开第二道防盗门。接着,他用事先准备好的撬杠先后撬开库房锁和存放工艺品金条的铁皮柜,取出柜里存放的765块工艺品金条(总重50.224公斤、价值1200余万元)。然后他连夜逃离现场,乘车从灵宝市区辗转逃到山西

据刘晓辉供述,在潜逃的3天中,他在山西省侯马市等地将被盗的少量金条卖掉,获赃款20余万元。随后,他带着在一家洗浴中心认识的“小姐”,多次到商场、洗浴中心等处挥霍消费,3天花掉3万余元。

2月26日中午12时许,在山西警方的配合下,三门峡警方在临汾市尧都区一旅馆内将刘晓辉抓获。根据刘晓辉的供述,民警先后在侯马市等地将被盗的工艺品金条及19万元赃款顺利起获。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桐辉公司作为三门峡市的明星企业和利税大户,显然存在管理漏洞,这是刘晓辉能轻易盗取大批金条、酿成三门峡市几十年来最大盗窃案的因素之一。

目前,警方正就此深入侦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25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