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的姜朝平原是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工合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在其任职期间,因多次涉嫌诈骗,被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于2001年3月免除职务并登报予以公示。此后,姜朝平未交出该协会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和工合经济发展中心的印章,并对外仍以中国工合协会的名义行骗。
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姜朝平以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的名义与几家单位签订合同,以发展会员、合作出版年鉴等名义,骗取几家单位11万元;以为应届毕业生介绍到协会工作为由,骗取学生家长3万元;以聘任他人为协会湖南地区首席联络代表为名,骗取发展基金1.6万元。
今年1月底,一审法院认定姜朝平构成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判决后,姜朝平不服,提起上诉。
市二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