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周冬波原系上海一冷藏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员。在2去年9、lO月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与的朋友路永一起,先后两次将仓库内价值4.3万余元的145箱中粮牌冷冻鸡翅偷运出公司。然后,由路永将其中的价值3万余元的110箱冷冻鸡翅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来沪做生意的同乡楚丰。而楚丰明知上述鸡翅来路不正,却仍予收购并加价转售。去年10月29日,楚丰、路永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5日,周冬波也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剩余鸡翅已由公安机关追缴并发还给冷藏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冬波、路永和楚丰的亲属分别代为退缴赃款1.8万元、1.2万元和5123.40元。
法院认为,周冬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路永,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价值4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属共同犯罪。楚丰明知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其出售,且来历可疑,仍予以收购并加价转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3人均自愿认罪,且其亲属已代为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