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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假”千里外委托制假 两“能人”假冒注册商标受审

发布日期: 2010-03-06  //www.110.com  

  

 

两被告人在核对庭审笔录


  为获取商标持有人奖励,主动委托制造假货继而举报并请求工商部门进行“打假”,3月4日,朱军、王学芹因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6月,家住上海市的朱军,化名上海亚贸国际公司王冠福,在网上大量发布信息,求购汽车点火线圈。后通过国内某著名网站贸易通,与安徽省蚌埠市赛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以1000元定金向该公司订购价值72000元的3000只汽车点火线圈,并确定由朱军向该公司提供“博世”标签。后在朱军的授意下,王学芹携带由朱军在上海定制的假冒“博世”标签,由上海前往蚌埠市,赛华公司按照朱军等人的要求,将标签贴在生产好的点火线圈上。


  据朱军供述,之所以订购这3000只点火线圈,本就未打算购买和销售,目的就是通过举报打假,获取高额奖励。在其与赛华公司达成生产意向后,朱军即向上海磐石商标代理公司举报,声称有假冒“博世”商标的线索,要求通过磐石公司取得“博世”公司的打假委托授权,进行打假。据朱军称,在磐石公司取得授权并向“博世”商标持有人提供打假成功的资料后,商标持有人一般会给予3000至3500美元的奖励给磐石公司,而自己作为举报人,可以从磐石公司分得10000元。


  2009年8月18日,朱军安排王学芹、李锡奇(另案处理)从上海赶到蚌埠市。王学芹携带假冒的3000枚“博世”标签前往赛华公司,李锡奇则按照磐石公司提供的电话,与已在蚌埠市的磐石公司员工见面并获取了商标持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当晚,王学芹带领李锡奇对赛华公司的生产车间进行了辨认,以方便举报和“打假”。


  8月19日,王学芹在赛华公司谎称上海亚贸国际公司拥有“博世”商标的授权许可,由赛华公司员工将假冒的“博世”标签粘贴在3000只点火线圈上,为方便辨认,王学芹在装有假冒“博世”牌点火线圈的包装箱上签注了字母“B”为记号。此时,李锡奇携带磐石公司提供的打假授权委托书,来到蚌埠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投诉,称赛华公司生产假冒的“博世”牌汽车点火线圈,并带领工作人员前往事先辨认过的赛华公司车间进行“打假”。在赶到现场时,王学芹已经以到银行汇款为由从赛华公司逃离。随后,3000只贴有假冒“博世”标签的汽车点火线圈被查获。事觉蹊跷的赛华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9月5日,朱军在新疆被乌鲁木齐铁路警察抓获。


  庭审中,朱军、王学芹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以假冒的产品未流入市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为由,请求法庭从轻判处。法庭当庭没有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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