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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名供电所书记嫖娼被开除党籍公职

发布日期: 2010-03-12  //www.110.com  
记者从电力部门获悉,之前被网友爆料的温州市瓯海区泽雅供电所支部书记、副所长叶某在市区一宾馆涉嫌嫖娼一事已有调查处理结果。昨天下午,瓯海区纪委召开会议,对叶某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叶某开除党籍处分。随后,瓯海供电分局对叶某作出撤销泽雅供电所副所长职务的决定。

  3月6日,有网友在温网论坛爆料称,2009年4月23日下午,温州市瓯海区泽雅供电所书记、副所长叶某在温州市区某宾馆房间嫖娼,被瓯海公安局景山派出所查处。但是,叶只被罚款500元了事,警方没有向他所在单位通报,现在书记、副所长照当不误。

  对此,瓯海警方解释为:当时叶刚和卖淫女讲好价钱,还未发生性行为。这属嫖娼未遂,情节较轻。另外叶在做讯问笔录时,隐瞒了党员身份,并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该事件在网络上被爆出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和各大媒体的关注。网友认为,如果情况属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瓯海区纪委与瓯海区供电分局获悉后随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于当天下午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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