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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人”专爬高层住宅作案56次获刑12年

发布日期: 2010-03-13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蜘蛛人”夏新进专爬10层以上的高层住宅,4年来在北京各区及南方省市盗窃56起,得手26万余元的财物,制造了近年来最大的一起入室盗窃案。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夏新进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从2004年7月到2008年7月4年的时间里,夏新进在本市以及福建省厦门市、浙江省温州市等地,先后实施入室盗窃56起。被盗物品包括手机、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和现金等。他所窃取的款物共计价值26万余元,之后这些钱主要都用于赌博。

  2008年7月28日凌晨2点多,夏新进进入海淀区世纪城远大园六区,爬上19层的墙外沿上准备盗窃时,被保安发现并抓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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