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单身、无业、曾两次被判刑的男子成敏(化名),冒充律师通过互联网谈恋爱,搭识女友骗取巨额钱款挥霍殆尽。昨天上午,静安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成敏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
现年32岁的成敏系本市无业人员,2008年2月,他通过交友网站搭识了女青年刘某。为博取对方好感,成敏自称有稳定的职业,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做律师,双方的恋情迅速升温。同年3月下旬,成敏向刘某谎称可通过亲戚在浙江萧山购买收益率为15%的政府建设基金,并吹嘘该基金只赚不亏,信以为真的刘某遂将99900元交给了成敏。事后,成敏编造借口搪塞刘某,并将所得钱款花用殆尽。付出了巨额钱款始终未得到基金凭证的刘某,觉得成敏越来越不可靠,开始讨要钱款,自觉得无法再蒙混过关的成敏承认该钱款被自己做生意亏掉了,后竟不辞而别终止了与刘某的恋爱关系。
法院认为,成敏的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鉴于成敏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遂撤销缓刑,与前罪数罪并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