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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厅原党组成员邓慈常涉嫌索贿125.9万

发布日期: 2010-03-19  //www.110.com  

  

 

3月16日上午,被告人邓慈常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站在法庭上,他目无表情,语气低沉,悔不当初。


  “没有异议。”这是他在法庭上说得最多的话,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检方出示的证据也没有异议。他只希望法庭考虑其自首情节,从轻量刑。他叫邓慈常,原湖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兼省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53岁。


  16日,长沙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方指控,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期间,邓利用职务之便,向多家省级龙头企业法人代表以拨付20万元扶持款返还10万元的方法,索贿125.9万余元,受贿5万元。此外,检方还指控邓慈常涉嫌介绍贿赂罪,从中得到117万元的好处费。


  拨20万“抽水”10万


  上午8时40分许,长沙中院第三审判庭,审判长敲响法槌。脚步渐进,法庭侧门,两名法警带着一名穿黑棉袄蓝马甲的中年男子走进了法庭。他就是邓慈常,中等身材,微胖。


  检方指控他曾向10多家省级龙头企业法人代表索贿。检察官说,2006年9月,邓慈常在金鲲米业公司考察时,向该公司法人代表颜某提出可安排20万元扶持资金,但要求返还10万元。颜表示同意。当年10月,邓慈常安排湖南乡镇企业局农业产业化处,给金鲲米业公司拨付了20万元扶持资金。几个月之后,颜某将10万元转到邓慈常指定账户,邓派人将汇款提现并放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保存。


  2006年10月份、2007年2月份、2007年年底、2008年10月份邓又以同样的方式向广积米业公司、湘林人造板公司、益阳天隆米业公司等省级龙头企业索贿近百万。


  酒店消费30万老总来签单


  在检方指控邓慈常受贿的百万巨款中,有30多万是各龙头企业在银行酒店帮其签单消费的。


  2007年12月,邓慈常安排给湖南怡清源茶叶公司拨付10万元扶持资金后,多次打电话给该公司老总简某,要其帮忙到银华酒店结几万元单。简某答应并帮其结帐3万元。


  此外,还有中大生物公司老总等也相继到银华酒店帮其结单,偿还邓慈常在此的消费。


  据统计,从2007年7月份至2009年1月份,一年时间,各大公司帮邓慈常在银行酒店签单7次,共计30多万元。


  对于这笔开支,邓慈常说消费掉了。朋友和同学等来长沙后,都在银华酒店吃饭聚餐,而单则由各大公司老总去结。


  对于这些签单,邓慈常的辩护人认为不能认定为受贿金额,这些签单中有一些不是邓慈常个人消费。


  “公家的也不能这样花呀。”检方出示证据显示邓慈常在银行酒店的消费,是公私分开的。


  帮人揽工程收受好处费117万


  除了受贿罪外,检方还指控邓慈常介绍受贿罪。


  2004年5月份至2006年8月份,邓慈常为帮何光辉等人承揽到省监狱管理局家属楼基建项目,帮其引荐了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万清,并转交何光辉等人的50万元银行汇款,还代为表达何光辉等人希望承揽改基建项目的要求。


  检方说,何光辉等人承揽到这个项目后,邓慈常得到了何光辉等人送来的117万好处费。


  站在法庭上,邓慈常目无表情,话语很低沉。对于检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的相关证据,邓慈常都会用平静的语气回答“没有异议。”


  对于自己走上这条路,他表示很后悔,他希望法庭能考虑自己在被“两规”期间,主动交待了省纪委尚未掌握的受贿罪的事实,有自首情节,从轻量刑。


  上午11时许,庭审经过2个多小时,由于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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