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要闻 >> 资讯正文

武汉实施交通违法有奖举报 市民一天举报55起

发布日期: 2010-03-20  //www.110.com  

武汉实施交通违法有奖举报 市民一天举报55起

▲3月18日晚,一名武汉市民手持DV拍摄路面交通情况。 新华社发

  18日是武汉市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部分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第一天。当天共有8位市民举报了55起违法行为,其中30起为闯红灯行为。

  一天举报55起

  据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罗万青介绍,从18日8时30分,举报工作点的对外办公电话就开始响个不停。短短两个小时里,就接到二十多个咨询电话,询问怎样拍摄才能领奖以及举报实效等问题。

  18日,共有8位市民举报了55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举报闯红灯行为30起,不按规定变更车道19起,逆向行驶6起。

  一位居民举报了18起闯红灯违法行为,成为当天提供举报资料最多者。

  举报点工作人员介绍,这位市民提供的18起举报资料,拍摄画面比较清晰,对违法行为记录也比较全面,工作人员将仔细审核,只要认定,就会及时兑奖。

  首个“作品”被判不合格

  18日上午10时30分,一位五旬男子走进汉阳王家湾市交管局直属大队举报点,成为首位交通违法举报人。身着米黄色西服、头发花白的他声音洪亮,精神抖擞,称录像是他在武昌离家不远的一个路口树后所拍。

  交警打开其U盘中的视频,只见一辆白色小货车,在红灯时穿过路口。然而,工作人员认为其举报录像“不合格”。一是举报活动从18日零时开始,但其拍摄时间是前两日;二是视频有三处不合要求:没有拍摄到汽车轧过停止线的瞬间,没有拍到周围建筑物,没有拍摄该路段路牌。

  举报者显得有些失落,与工作人员进行了讨论。在仔细观看了一段标准视频片后,举报者离去。面对记者的采访请求,该男子说,为防止别人报复不想张扬。

  ■特写

  “职业拍客”纷纷现身

  18日,江城刮起全民拍违法的风潮,一群职业拍摄交通违法的“摄影师”初露真容。他们大多隐身于人行天桥上、高楼中,静候着一辆辆违法行驶的车辆进入镜头。他们选好“黄金地点”,早九晚五,俨然成了拍摄违法的“上班一族”。

  天桥成拍客首选

  上午9时,汉口解放大道台北路天桥上,在一群形色匆匆的人群中,一个固守在桥中栏杆旁的身影格外打眼。

  黑色的运动外套,黑色的双肩包,悠闲地坐在一辆黄色的电动车上。27岁的小王目不转睛地盯着桥下的车流,不停地举起手中的摄像机。

  自称自由职业者的他,已经决定把拍摄交通违法作为固定职业。17日,他逐一踏访解放大道永清街至新华路的7座人行天桥,寻找最佳拍摄点位,并拍摄了几十份录像资料,送到举报处请交警点评。

  2小时锁定18起闯灯

  “看,又有一个闯红灯的。”看着桥下不断有车辆闯红灯,小王笑着边拍边说。

  尽管手中的机器只是集拍照和摄像功能于一体的普通相机,但经过前期向交警“取经”,小王对自己的拍摄技术很有信心:当绿灯只剩下4秒时,就将相机调到摄像模式,用全景的镜头将红绿灯和灯前的车辆全部纳入视野,一旦有车辆闯红灯,就尽快用近景的镜头锁定车牌号。

  9时43分,红灯亮起,4辆私家车接连闯红灯。不远处,一名交警正在处理一起货车和私家车的擦碰事故。“这些司机也太猖狂了,趁交警看不到,公然闯红灯。”小王气愤地说,鼓励老百姓拍摄举报,既可以震慑司机,又可创造“就业机会”,一举两得。

  下午3时许,小王将精选的18件“作品”送至举报接待处。交警初步认定:拍摄质量很高,但是否采用还需进一步判定。

  拍客曾一周赚万元

  小王说,他前日去举报接待处咨询取经时,碰到一名“骨灰级”“职业拍客”。一名30多岁的武汉男子,他在去年9月武汉鼓励市民拍摄闯红灯有奖的行动中,一周拍摄200多闯红灯车辆,获得奖金一万余元。这个说法获得了交管部门的证实:20天活动中,一名男子拿走万余元奖金,占总奖金的三分之一。

  该男子向小王透露了一些拍摄技巧:拍摄地点选择天桥或高楼,尽量白天拍摄,不要躲在大树后面或视野不好的隐蔽处,否则拍摄角度不佳难以获得交警认定。

  拍客上街司机谨慎

  记者采访中发现,获悉拍客开始抓拍违法后,不少司机变得谨慎,开车守规矩了。

  18日,记者分别在汉阳王家湾、武昌亚贸、汉口循礼门等地,采访的10位司机中有8位知道市民有奖拍违,并称若真有许多市民参与拍摄交通违法行为,肯定会在开车时特别小心。

  家住汉阳宁康园小区的神龙公司职工黄先生说,司机都不愿意被罚款,不知道什么时候哪里有人在拍摄,这种无形心理压力会逼得自己开车时尽量少随意变道或闯红灯。

  ■交警支招

  最好居高临下

  拍摄交通违法最好是居高临下,要清晰记录交通违法的全过程及所有要点,包括红绿灯,车型、车身颜色及违法地段的显著地理特征、道路标示等,车牌号码要拍清晰。

  有电子眼时别拍

  不少举报者是在主干道上一些重要路口处拍摄的。奖励举报是为了弥补交通未监管的路段,对于已有电子眼的路段,属于重复举报,不能成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32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