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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开车撞死打工妹 死者家属索赔30万

发布日期: 2010-04-01  //www.110.com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年前,花都区发生一起广外在校大学生驾宝马车撞死打工妹的交通肇事案,因与被害人同岁的肇事者案发后逃逸,其家人亦避而不见被害人家属,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甚至有网友对其进行人肉搜索。昨日上午,死者父母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在花都法院公开开庭,记者了解到,虽然警方进行了通缉,但肇事者任伟炜至今依然在逃。

  死者家属索赔30万

  昨日上午,肇事司机任伟炜及其父母,以及宝马车主黄宝民均未到庭,只有黄宝民的委托代理人,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委托代理人到庭应诉。记者了解到,肇事车辆所有人黄宝民今年25岁,育有两个未成年孩子,目前单身,与任伟炜是朋友关系。双方庭上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此前宝马车主黄宝民已支付丧葬费2.04万元,而曾自称是保姆的任伟炜家属则预付了赔偿款20万元。因肇事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花都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根据女儿生前是湘潭的城镇居民,死者李彩虹父母诉请法院判决三被告再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32万余元。其中,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11万元,超过限额责任部分按照责任比例由任伟炜、黄宝民赔偿并负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两人对保险公司应承担的部分负连带责任。

  车主已支付丧葬费

  原告方代理人出示了《花都区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任伟炜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保护现场、没有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故认定其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不承担事故责任。

  被告黄宝民的委托代理人则认为,黄宝民是在确认任伟炜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才将车借其使用,本身并无过错。而黄宝民事后也已向死者家属支付了丧葬费,已按自己能力程度承担了赔偿,自身是单亲母亲,还要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经济能力有限,请求法庭予以充分考虑。此外,被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确认肇事宝马车已购买了交强险,且事故在保险期限内,表示愿意在合理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此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案情回放  宝马撞死打工妹逃逸

  去年12月26日凌晨2时45分,在花都区一家酒店做服务员、21岁的李彩虹下班返回住所,途经花都区新华街与商业大道的交叉口。此时,一辆红色迷你宝马轿车沿商业大道由东往西驶了过来,将躲避不及的李彩虹撞倒在地,李彩虹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司机驾车逃离现场。

  事后,花都警方经多方调查取证,确定当晚肇事司机是21岁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三男生任伟炜,而肇事宝马车登记车主为黄宝民。案发后,任伟炜一直逃逸在外,而其家人也迟迟未露面。在李彩虹父亲李文斌的再三要求下,警方协调车主黄宝民预付了20400元丧葬费用。

  不久后,李文斌根据线索见到任伟炜的母亲。但任伟炜的母亲却表示,别墅是任伟炜舅舅家的,她只是在这里做保姆,并称没见过任伟炜。据透露,任伟炜出事后就再也没到过学校,还有个在日本留学的女友,很可能跑到国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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