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庭审案例 >> 资讯正文

官员不堪被情妇威胁四处借钱 构成受贿罪获刑

发布日期: 2010-04-02  //www.110.com  
官员不堪被情妇威胁四处借钱构成受贿罪获刑
邱伙胜(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因为不堪被昔日情妇威胁,痛哭流涕地找多名属下借钱,结果是有借无还。近日,原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邱伙胜(2003年3月前曾任增城市委副书记)被广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痛哭流涕找属下借钱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1年,邱伙胜担任增城市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向钟某、聂某、黄某、李某和何某等5人索取贿款,金额总计105万元,并在职务变更等方面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而每一次要钱,邱伙胜的理由均是家里有急事或者遭人敲诈。行贿者们来头不小,均在增城当地担任要职。黄某证实,2001年上半年,邱伙胜找到他,说自己家里出了大事,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家破人亡,希望黄某凑30万元借给他。后来邱伙胜又以同样的理由向他借了5万元。行贿者称,借钱时,邱伙胜泪流满面,十分痛苦。

  想玩情妇反被情妇玩

  将邱伙胜逼得直哭的是一个姓韩的女人。在此前的庭审中,邱伙胜表示,韩某是在一个朋友的通讯录中找到了他的电话,便大胆地拨了过去。“她在朋友那里拿到了我的电话,就不停地打,我一接就挂断。”邱伙胜说。

  让人意外的是,在遭受“电话骚扰”后,邱伙胜竟然答应了与韩某见面,随后两人更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持续时间为5个月。其间,邱伙胜告诉她: “平时不要打电话,不要影响他的工作和家庭。”韩某一一答应。没想到,2001年中,韩某竟然告诉邱伙胜自己有了身孕,此后多次以此要挟邱伙胜给钱。根据邱伙胜的供述,第一次韩某要30万元,他给了23万元;第二次要50万元,邱伙胜满足了她;第三次又要50万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她得到了25万元。然后两人“一拍两散”。但此时,邱伙胜的大错已经铸成。

  广州市中院日前审理认为,邱伙胜构成受贿罪,虽然他是主动要钱,但指控索贿的证据不足。另外,邱伙胜还有自首情节,且主动退回赃款57万元,可减轻处罚。日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8万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5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