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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捡到受伤珍禽索要好处费未果宰杀食用

发布日期: 2010-04-06  //www.110.com  
本报讯(通讯员崔炎睿)家住怀柔区的七旬老汉姜某在田间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大鸟”,随即抱回家中。经专业人士鉴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想把大鸨接走,却遭姜某索要1000元好处。因为没有拿到好处,姜某一气之下将大鸨砍头剥皮吃肉。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检察院近日将以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姜某提起公诉。

  2009年11月29日上午,姜某正在自家田里耕作,突然看到不远处有一只大鸟落在地上,几经挣扎却飞不起来。姜某便赶上前捉住大鸟,发现大鸟的右翅膀根部有伤。姜老汉美滋滋地将大鸟抱回了村子,准备先养起来。村里人纷纷来围观这只奇怪的大鸟,只见它大小和鹅相仿,脖子细长,棕色如豹纹的羽毛覆盖背部,腹部脖颈为灰色,非常漂亮。

  当地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得知后通知了森林公安民警以及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11月30日,他们就去姜某家查看这只大鸟。经过初步鉴定,这只鸟学名叫大鸨,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虽然它翅膀上有伤,但是并不严重,经过治疗就可以重回大自然了。在场的工作人员十分感谢姜老汉,准备将大鸨带走救治。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姜某拒绝了工作人员的请求。他提出:“要带走鸟可以,但得给我1000元钱,否则就不让带走,我要留着它下蛋!”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十分踌躇,虽然国家对于救助野生动物有相关奖励措施,但是按规定,因为救助野生动物而使个人财物遭受损失的,才能获得相应补偿。姜某只喂了大鸨一些小米,显然不符合标准。于是工作人员提出给奖状和奖杯。固执的老汉仍是不允。无奈之下,大家只得先返回。临走时民警还提醒姜某:“你要好好喂养,伤害保护动物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当天夜里,姜某一个人蹲在地上喂大鸨吃食,不爱亲近人类的大鸨突然狠狠地啄伤了姜某的手。姜某想着钱没拿着还被咬了,一气之下,拿出菜刀将大鸨的头剁了下来……随后,将大鸨开膛破肚,放血煺毛,最后把鸟肉放进冰箱留着吃。

  第二天天亮,民警又一次来到姜某家中,准备劝说老人,却发现大鸨不见了,院里只留一个染了血、沾着白茸毛的木桩。民警觉得不妙,便询问姜某大鸨去处。姜某愤愤地说:“反正你们也不给钱,我杀了它吃肉了!”警察急忙到姜某房内打开冰箱,发现昨天还活生生的大鸟,现在已变成了冰室中血淋淋的冻肉。警方随即对姜某杀害大鸨一事开始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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