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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骨灰瓶被盗骨灰洒墓地 家属获公墓赔偿

发布日期: 2010-04-06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 徐勤)老人刚安葬没几天,墓就被可恶的贼挖开,盗走了装老人骨灰的玉瓶,让老人儿女至今想起来都还很气愤。清明节来了,老人的老伴特地从珠海回重庆,携为他讨公道的儿女一起给他上坟。据悉,因老人骨灰瓶被偷,老人的儿女将公墓方和殡仪服务站推上了被告席。市一中院已经作出了终审判决,由公墓方和殡仪服务站赔偿逝者家属精神抚慰金2万元。

  昂贵骨灰瓶公墓被盗

  谷先生的大女儿谷女士称,去年1月,70多岁的父亲不幸病死于香港,遵照他生前的遗愿,他们按照当地的风俗,花了5800元买了一个非常精致又漂亮的玉石骨灰瓶,装着父亲的骨灰从香港回到了双桥老家。随后,他们在当地的巴灵公墓买了一块墓地。去年2月23日,他们将老人安葬。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老人下葬不到一个星期,他们就接到一个让人悲痛的消息——父亲的墓被人撬了,骨灰瓶也不见了。得知消息的谷先生二女儿火速从外地坐飞机赶回了双桥。

  骨灰被洒墓旁无人管

  谷女士说,他们立即赶到了父亲陵墓前,发现用花岗石做的陵墓被打烂,盛放骨灰的骨灰瓶早不见了,父亲的骨灰被洒在陵墓旁,不知被风吹日晒了多久。为让父亲入土为安,谷家按照当地的风俗,将老人骨灰再次安葬。骨灰瓶不见了,警方接警后迅速介入调查。经初步调查,怀疑是有人偷走了这个在当地比较少见的玉石骨灰瓶。据悉,到现在小偷也没被捉住。“父亲的骨灰瓶被盗,给我们不光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主要是精神上受到了太大的伤害。”谷女士说。

  三兄妹状告公墓索赔

  随后,他们三兄妹将公墓方、殡仪服务站、当地民政局告上了双桥区法院,索赔精神抚慰金5万元,骨灰瓶费用5800元等。开庭时,谷家代理律师莫华林称,公墓管理单位疏于管理,造成老人骨灰洒落在地,给谷家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公墓方则称,骨灰瓶是小偷盗走的,公墓方没有侵权,按照合同法规定,只承担违约责任。双桥区法院审理认为,骨灰瓶被盗,公墓方和殡仪服务站应承担管理不妥的民事责任,故判处被告赔偿谷家直接经济损失7650元,以及精神抚慰金6000元。

  获判赔2万精神抚慰金

  一审判决后,谷家人不服,认为抚慰金明显偏低,向市一中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的骨灰是其亲属进行精神寄托、感情安慰、具有巨大精神利益的特定物,骨灰瓶被盗,从传统的风俗习惯看亦是对其亲属一种无形的精神打击,谷家人请求一定的精神抚慰金法院予以支持,但提出的金额过高,而一审法院判决的6000元偏低。二审法院酌情主张,由公墓方和殡仪服务站一次性赔偿谷家精神抚慰金2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7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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