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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足癖男子欲吻男孩脚丫 遭拒后将其掐死

发布日期: 2010-08-19  //www.110.com  

恋足癖男子欲吻男孩脚丫 遭拒后将其掐死(图)

被告人接受宣判

     2009年9月12日,6岁的小明(化名)跟妈妈到一家酒店听讲座。在该酒店做清洁工的张少彬将小明骗到一小屋内,想亲吻小明的脚掌,遭到拒绝后竟将小明掐死。三天后,小明的遗体在垃圾站被发现,张少彬随之被捕。

  昨日10时许,张少彬出现在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审判决,张少彬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回顾

  亲脚丫遭拒 掐死6岁男童

  2010年3月18日,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当一个个重要节点的证人证言被宣读时,现场被一点点还原。

  9月12日下午,看到一帮孩子在大厅玩耍时,张少彬还曾提醒孩子们注意安全。他走到卫生间准备做保洁时,小明跑来问他:“叔叔,哪儿能找到电脑玩?”张少彬见小明独自一人,便将他骗至酒店一楼一间放杂物的库房内。

  在那里,小明遭到张少彬亲吻脚丫的非礼要求。“叔叔是坏人,快抓坏人。”惊恐的小明拒绝了,并开始大声呼救。

  张少彬怕事情败露,便先后三次掐住小明的脖子,不让他喊叫。

  孩子停止呼吸后,张少彬用黑色大垃圾袋将小明套住,并竖放在仓房墙边。然后他锁上门,若无其事地继续工作。

  工作间隙,他还回到藏尸的库房,扯下套在小明身上的垃圾袋,脱下小明的鞋袜亲吻脚丫。9月14日17时,张少彬用黑色垃圾袋将遗体装好,扔到了来运垃圾的车上。

  庭审现场

  自称从小喜欢小孩儿脚丫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小明不是张少彬“恋足癖”的唯一受害人。

  一个9岁男孩曾被张少彬拉进一间小屋。他脱去孩子的鞋子,用舌头舔孩子的脚掌。男孩穿上鞋临走时,张少彬对他说“下次再来玩”。男孩则惊慌失措地跑出去找家长。

  张少彬的家属曾向侦查机关表述,张少彬自五六岁时就有恋足癖,家里有很多小孩儿脚丫的照片,都是张少彬搜集的。法庭上,张少彬也承认自小就喜欢小孩儿的脚丫。

  “张少彬,你也已经为人父,你可曾想过,一个聪明伶俐、懂得给父母煎鸡蛋、懂得给父母捏头的孩子,却惨遭你的毒手……”原告代理律师的动情陈述,在法庭上一直未能得到张少彬的回应。

  整个庭审过程,张少彬始终表情冷漠。即使在被害男童母亲因悲痛退庭时,他也没有为之动容。

  “对不起”这是最后陈述时,张少彬在整个庭审中的唯一一句忏悔。这句迟来的道歉,不带情绪和表情。

  一审宣判

  被判死刑被告人表情漠然

  昨日上午,出现在法庭上的张少彬仍是表情漠然。此前,小明的父母向张少彬、讲座主办方以及两名讲座的组织者提出了52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张少彬应予赔偿丧葬费12378元,所提其他诉讼请求,无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张少彬辩护人提出,其杀害行为是临时起意,事前并无准备的辩护意见。

  法院查明“张少彬在被害人呼叫时,先后三次掐住被害人的脖子。其中被害人两次被掐昏后苏醒过来,张少彬第三次长时间用力将被害人掐死。张少彬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

  法院一审宣判,张少彬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判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12378元。宣判结束后,张少彬被法警带出法庭,脸上始终保持漠然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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