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28岁的甘肃女子马美娜因运输多达1.8公斤的毒品海洛因,被市一中院以犯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查明,2006年2月马美娜受人指使来到云南广通,她拿到一红一绿两只手提包和酬劳4000元,同时她得知手提包底部夹层处藏有毒品。之后,马美娜受命将两只手提包送到了北京。2月12日早晨,马美娜来到北京后,在准备交货时被警察抓获。
马美娜曾在法庭上称,她是为了给丈夫治病才冒险运输毒品的。但由于她空口无凭法院没有采信,并认定马美娜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法院考虑到马美娜是受人指使,而且她所运输的毒品没有流入社会,因而判处她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