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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30年洗冤路 真正拐卖犯仍未抓获

发布日期: 2013-04-03  //www.110.com  

乡村医生30年洗冤路 真正拐卖犯仍未抓获


 

    他“获罪——平反——再获罪——再平反”,真正的“拐子”仍未抓获

    今年春节是59岁的周爵斌近30年来过的唯一一个安心年,他特意在家门口贴了副门神辟邪。这位“赤脚医生”过去30年的遭遇,就像一部大片,“被判刑——被平反——再被判刑——再被平反”,在过山车般的节奏里,昔日的青年如今已成了两鬓斑白的老人。

    幸运的是,“大片”的结局是光明的,周爵斌最终获得了清白,他买了串长鞭炮在楼下噼里啪啦地闹腾了10分钟,泪水从他捂着脸的指缝中流下。

    周爵斌1954年出生于四川达县一个中医世家,他跟父亲学中医,从卫校毕业后成了一名乡村医生。再后来,他进入河市公社医院。

    火车“偶遇”一男两女

    周爵斌的悲剧,源于30年前的一封求助信。

    1982年初,一封来自山东聊城的求助信打破了达县公安局的平静,时年20岁的达县女子王桂秀在信中称,她被一名叫“李木匠”的男子贩卖到聊城一户农家为妻;一同被拐卖的,还有她的同学李胜秀。

    公安部门立即安排解救,王桂秀当时已怀孕,但仍坚持要回四川老家;李胜秀则愿意在当地安家落户。另一方面,达县公安部门对拐卖案展开了调查,据查,王桂秀、李胜秀的同学冷芬于1981年8月10日把人贩子“李木匠”介绍给她们,但“李木匠”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均无从查找,唯一能与他扯上关系的,便是冷芬的舅舅周爵斌。周爵斌说,他与李木匠是“点头之交”。1981年6月,两人在达县中医学校进修时结识,李木匠声称自己是达县人,但周爵斌认为他说的是川西口音,像是成都那边的人。

    当年8月,周爵斌在去武汉的火车上偶遇李木匠,李木匠带着两个小姑娘——王桂秀和李胜秀,他说他这是带她们“去河北找工作、找男朋友”。巧的是,李胜秀是周爵斌外甥女的同学。周爵斌此行的目的原本是探母,但李胜秀说她没出过远门,提出让周爵斌送她一程,周爵斌执拗不过,最终随那三人来到了山东聊城。

    在聊城停留几天后,周爵斌返程,李木匠给了他500元,周爵斌说,直到被抓捕时,他才知道李木匠将两位少女卖给了茌平县的两户农户为妻,共卖得3250元。

   “偶遇”还是“同谋”?

    事发后,李木匠人间蒸发,王桂秀、李胜秀证实她们是在火车行至湖北襄樊(今襄阳)时才与周爵斌相遇,对于李木匠将二人卖给聊城农民,周爵斌并不知情。因而,达县警方决定寻找李木匠。

    但时值“严打”风,王桂秀、李胜秀被拐卖案在达县成了轰动一时的大案。当年11月,周爵斌以涉嫌拐卖人口罪被捕。

    周爵斌吃了不少苦头,此前一直声称他并未参与拐卖的王桂秀、李胜秀改了口,详尽描述了她俩如何被周爵斌和李木匠二人从村里骗走,骗上火车,随后被拐卖到山东。李胜秀要求周爵斌带她去河北找工作,三人到山东聊城后,李木匠将王桂秀介绍给张某,张某的妹夫给了周爵斌1750元,周爵斌把钱交给李木匠后分得500元。此后,李木匠又以1500元的价格将李胜秀卖给另一位农民,周爵斌从中获得50元好处费。

    周爵斌坚决否认参与李木匠贩卖人口的勾当;他承认收过李木匠500元,但这些钱是李木匠此前欠他的药费。但是这样的解释未能过关,1984年1月,达县法院以拐卖人口罪和诈骗罪,判处周爵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追回全部赃款、赃物”。

    平反再入狱

    服刑期间,周爵斌坚称自己无罪多次申诉,1989年4月,达县法院以周爵斌犯拐卖人口罪、诈骗罪改判他有期徒刑四年。周爵斌出狱后觉得憋屈继续申诉,1991年,达县法院认定周爵斌“不构成诈骗罪,拐卖人口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分”。但他仍继续申诉,1996年,达县法院最终宣告周爵斌无罪。

    出狱后,周爵斌发现外面的世界变了。他被捕那年,妻子已怀孕6个多月,她觉得丈夫是个犯人不光彩,所以打掉胎儿,离他而去。父亲因为他“不争气”,而被“活活气死”。出狱后几乎没有人愿意跟他说话。

    周爵斌对这些习以为常,他依旧操持老本行给人看病,1999年,他调到达州市公安局戒毒所工作。

    天有不测风云,2004年有人向省领导反映周爵斌是劳改释放人员,他进入公安队伍有问题。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爵斌案进行了调查,并决定提审。最终,法院认定存在刑讯逼供,但再次以拐卖人口罪判处周爵斌有期徒刑两年。时隔多年再度获刑,周爵斌的老母悲痛欲绝,不久在家中跌倒而死。

    终获清白:

    侦查阶段存在刑讯逼供

   “在我们这样的小地方,清白比命都重要,我不能背这样的黑锅。”周爵斌始终未放弃申诉,终于,2007年底,全国人大内司委指示最高法院对该案进行复查,但2008年8月最高法院派员到达县法院调取案卷时,却发现周爵斌的卷宗“不见了”。周爵斌再次申诉,达州中院及达县法院组织查找卷宗,2012年6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此案。

    四川省高院查明,王桂秀、李胜秀、冷芬等人2004年所作的陈述和证言均否认周爵斌拐卖人口,侦查阶段确实存在刑讯逼供,且李木匠至今未归案,对周爵斌的“犯罪事实”都是有罪推定。

     这一次,王桂秀、李胜秀两人再次改口。王桂秀告诉记者,当年在到了山东聊城后,李木匠带来一名40多岁的男子给她“介绍对象”,她不同意,李木匠便找周爵斌做她的思想工作,周爵斌一口回绝。李木匠又介绍了张某,她表示同意。后来她才知道自己是张某用1800元买的。李胜秀也向法院坦承自己当年作了假口供,周爵斌并未拐卖她。达县公安局民警黄一友证实存在刑讯逼供。

    2012年12月,四川省高院作出判决,“周爵斌拐卖人口罪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周爵斌无罪”。

    昨天,记者致电达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过去太久了,当年办案的法官都已离开原来的岗位或退休,该案是否属于冤假错案“现在还不好说”,“是否启动错案追究程序,还要等上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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